招标
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州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充物资购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8.2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zhgk2023-005
预算金额208.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红0909-22230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州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充物资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HGK2023-005
项目名称:州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充物资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82500
最高限价(元):2082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州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充物资购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8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救灾物资一批:12㎡充气单帐篷、单兵帐篷、棉大衣、棉被、床单、被套、强光手电、多孔插排、防潮垫、应急包、睡袋、汽油发电机、折叠桌凳、应急照明灯、棉鞋、折叠床、十字镐、铁锹、雨衣、雨鞋、劳保手套、托盘、叉车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两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两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代理公司开标现场核查为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博乐市青得里街道北京路现代中心城1幢10层10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新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兼容版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新疆博乐市文化南路州直综合办公楼2号楼博州发改委
联系方式:18690909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乐市青得里街道北京路现代中心城1幢10层
联系方式:0909-222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红
电 话:0909-2223099
州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充物资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HGK2023-005
项目名称:州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充物资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82500
最高限价(元):2082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州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充物资购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8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救灾物资一批:12㎡充气单帐篷、单兵帐篷、棉大衣、棉被、床单、被套、强光手电、多孔插排、防潮垫、应急包、睡袋、汽油发电机、折叠桌凳、应急照明灯、棉鞋、折叠床、十字镐、铁锹、雨衣、雨鞋、劳保手套、托盘、叉车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两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两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代理公司开标现场核查为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博乐市青得里街道北京路现代中心城1幢10层10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新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兼容版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新疆博乐市文化南路州直综合办公楼2号楼博州发改委
联系方式:18690909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乐市青得里街道北京路现代中心城1幢10层
联系方式:0909-222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红
电 话:0909-222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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