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产品产品委托加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交通设施产品产品委托加工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
2.2项目规模:约490万元人民币 。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2.4招标范围:
交通设施产品产品委托加工:1、方管立柱(喷塑 HY+P) 型号规格:带钢 130*130*6*L;材质:Q235B 计划加工量2200吨; 2、方管立柱HY+P 型号规格:方管立柱(HY+P);130*130*6*L;材质:Q235B 计划加工量1300吨; 3、方管立柱Q+HY+P 型号规格:方管立柱(Q+HY+P);130*130*6*L 材质:Q235B 计划加工量1400吨。 要求:(1)HY+P:环氧锌基+喷塑;(2)底涂层为环氧锌基粉末涂料,其成份应符合GB/T1630.1和GB/T26035的规定。面涂层为纯聚酯粉末涂料,其理化性能应符合JT/T600.4的规定,颜色色号统一为潘通色系 PANT287C。 招标人提供原料,投标人负责加工,若招标人需将加工后的成品运回到招标人存货地点,产生的运费由招标人承担。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设施产品加工供货业绩,且具有自有交通设施生产设备(以加工供货合同、生产设备购买或租赁合同及发票为依据);
5)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注册资本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汇率折算)。
6)投标人加工场地应在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公路1366号为中心100公里范围之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1,0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4001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baohua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联系人: |
孙黎黎 |
联 系 方 式: |
0991-3883296、13899952096 |
招标人: |
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545号501室 |
地 址: |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建设西路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
联系人: |
康利 |
联 系 人: |
孙黎黎 |
电 话: |
19999123692 |
电 话: |
0991-3883296、13899952096 |
2024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