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3-5988]黄埔临港经济区黄埔电厂以西高压架空线下地电力通道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598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燕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汤启维158133744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黄埔临港经济区黄埔电厂以西高压架空线下地电力通道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黄埔临港经济区黄埔电厂以西高压架空线下地电力通道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JG2023-5988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1日 0时0分~2023年11月14日 9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执行。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不同时具备设计专业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并以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4.7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为准。
1.4.8 申请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9时30分 - 2023年11月14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1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14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2023年11月14日 9时15分 - 2023年11月14日 9时30分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1日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燕 代理联系人:汤启维 联系方式:020-28068153 代理联系方式:1581337443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黄埔临港经济区黄埔电厂以西高压架空线下地电力通道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JG2023-5988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1日 0时0分~2023年11月14日 9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执行。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不同时具备设计专业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并以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4.7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为准。
1.4.8 申请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9时30分 - 2023年11月14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1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14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2023年11月14日 9时15分 - 2023年11月14日 9时30分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1日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燕 代理联系人:汤启维 联系方式:020-28068153 代理联系方式:1581337443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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