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自然生态破坏问题核查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部署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指出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生态破坏事件”“加强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机制”。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屏障建立与保护工作,在2022年印发的《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提出,“强化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并实施整治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二、工作范围
根据财政评审的实施方案,核查评估范围为辽宁省自然保护地,重点工作范围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主要通过高分辨率遥感卫星、资料搜集,结合地面调查、实地核查,开展辽宁省重点自然生态破坏问题核查工作,为辽宁省自然保护地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此外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重点自然生态破坏问题遥感监测比对。
一是重点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内生态破坏问题卫星遥感监测,包含内业数据解译、外业实地核查、调查报告编制等。其中,内业数据解译包括遥感卫片解译、人类活动识别、新增活动比对、外业工作底图制作等;外业实地核查包括对新增或规模扩大的人类活动重点问题线索开展核查;调查报告编制包括每个自然保护地的实地核查报告、人类活动台账等;同时遥感监测比对生态保护红线内重点疑似自然生态破坏问题。
二是针对自然保护地内重点自然生态破坏问题核查和整改开展技术支撑,包括对国家及省级下发的新增人类活动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和环保督察反馈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问题进行技术审核,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研,适时对自然保护地内核定的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破坏问题加强生态质量监测识别;编制工作报告,更新问题台账。
三、主要任务及产出
1.完成自然保护地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识别认定和重点问题实地核查。详细确定非法侵占、破坏植被、违规建设等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
2.形成精准问题台账,涵盖问题类型、位置、严重程度等,明确保护地内生态脆弱点和受威胁区域,辅助监管决策。
3.形成科学的监管建议。推动生态修复和保护措施有效落实,保障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4、完成自然保护地点位核查报告,以及年度核查评估总结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