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绥芬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标识牌更换维护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sj-[2023]0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晟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1308985376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LNSJ-[2023]020(招标文件编号:LNSJ-[2023]020)
二、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标识牌更换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绥芬河市海川广告装饰处
供应商地址:绥芬河市山城路文化街集资1号楼3幢1层03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1.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绥芬河市海川广告装饰处      绥芬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标识牌更换维护服务项目      圆形标识牌、三角标识牌、即停即驶/限停三分钟、限行时间、严管路段+路段名、禁停+严管路段+路段名、违法抓拍、礼让行人、全路禁停违者罚款、反光防撞桶、普通立柱、普通标识牌维修、挪普通标识牌等,负责以上交通标识牌的更换、日常维护。标志版的制作及技术要求应符合GB/T23827-2021的有关规定。      采购人对本年更换维修质量验收,每年12月底之前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依据牡丹江市财政局《牡丹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2021年版)》(牡财采〔2021〕33号)第二条第十项之规定,本项目合同期限到期后,经采购人与中标企业协商同意,可采取续约方式继续签订供货合同。续约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等于)。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庆霞 毕学平 李婷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芬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绥芬河市大直路南端        
联系方式:绥芬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18645332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晟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宁北街宏大逸居时代小区105门市            
联系方式:杨女士 13089853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绥芬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电 话:  1864533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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