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山市金口河区延风中学实验室设备及器材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11320240000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833-271146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833-24086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1320240000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及器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技术参数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1、原谈判文件中:3.1采购内容中“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更正为:是;“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增加产品名称为:水嘴。

2、原谈判文件中:3.2技术要求 13.41“教学支架(方座支架)”中:“5. 依据GB/T 10125《乙酸盐雾试验》产品经过480小时乙酸盐雾试验后,耐腐蚀等级≥9级(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作为佐证。)”现更正为:“5. 依据GB/T 10125《乙酸盐雾试验》产品经过100小时乙酸盐雾试验后,耐腐蚀等级≥9级(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作为佐证。)”

3、原谈判文件中:3.2技术要求 14.53“教学支架(方座支架)”中:“5. 依据GB/T 10125《乙酸盐雾试验》产品经过480小时乙酸盐雾试验后,耐腐蚀等级≥9级(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作为佐证。)”现更正为:“5. 依据GB/T 10125《乙酸盐雾试验》产品经过100小时乙酸盐雾试验后,耐腐蚀等级≥9级(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作为佐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延风中学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红华路54号

联系方式:0833-27114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11楼1120号

联系方式:0833-2408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33-2408678

四川新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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