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板材炼铁总厂烧结余热回收大烟道改造等四项工程组包招标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7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gbcyyggzhg2410231642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焦明伟13804141089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笑天024-478272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4
公告正文

板材炼铁总厂烧结余热回收大烟道改造等四项工程组包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板材炼铁总厂烧结余热回收大烟道改造等四项工程组包招标BGBCYYGGZHG241023164215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技术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板材炼铁总厂烧结余热回收大烟道改造等四项工程组包招标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资质条件: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和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烧结面积265M2及以上的烧结机新建或改造大烟道余热锅炉系统业绩至少1项,单独施工业绩无效。

业绩须提供合同及部分对应发票,合同中若未体现烧结机烧结面积或烧结机大烟道余热锅炉系统等工程详细内容,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应业绩内容证明材料(例如:对应合同的技术协议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甲方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效)。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分工。

(4)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正常(如三证合一则只需具有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08时15分2024年11月14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等工具投标,并须于开标时进入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投标CA在线解密。请到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下载相关软件和操作说明,也可拨打平台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技术中心)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本钢能管大楼七楼

地址: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

联系人:

焦明伟

联系人:

刘笑天

电话:

13804141089

电话:

024-47827253

8.    专项治理举报电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41023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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