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陵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3FW0974(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2320230749号)
二、项目名称: 2023年南陵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芙蓉路268号合肥创新创业园1#C二层216
中标金额:2002302.01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3年南陵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1、校区公共环境设施、设备管理及维护。2、校区水、电管理及维修。3、学校的门、窗、锁、玻璃、橱柜、课桌椅等教学设施制作维修。4、完成全校内的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工作。5、栏杆护栏维修,室内外瓷砖、墙面及地面大理石维修(室外地面3米以上除外),窨井及窨井盖维修。6、校区公共环境卫生保洁(不含教学楼教室、办公室)。7、公共用房的卫生与管理及保洁。8、校园的垃圾清理及外运,需同县环卫所签订外运合同,集中统一处理。9、校园室内外管 道疏通、化粪池清理。10、电风扇清洗保养(每年一次),空调上、下半年各 清洗 1 次(室内、 外机外壳、过滤网)。11、住校生的住宿管理。12、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13、校园绿化修剪养护。14、学校考试及外接考试任务(教室卫生、课桌椅搬运、摆放等)。县 “两会”后勤服务保障、学校正常会议、艺术节、运动会及大型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15、学生自行车停放管理。16、学生宿舍住校生开水供应服务。17、物业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管理。18、学生书本搬运及发放。 19、保洁易耗品及维修材料费包含在报价中。具体包含日常维修耗材 (小型常规耗材、控制开关、开关、电风扇调速器、插座、1 寸(含)以下水管及其配件(弯头、接头、软管、水龙头、三角阀、阀兰、大小便器控制阀)、卫生间水箱及其配件、门锁(班级不含)、铰链、日光灯及其配件、室内外灯泡及其配件、消火栓(箱)、消防指示牌、消防应急灯、220V 以下的线材等)。20、高杆路灯及广场灯维修费。学校所有高杆路灯及广场灯维修,维修中涉及的室外高杆路灯、广场灯灯泡及其配 件、人工、车辆(包括登高车)等费用全部包含在报价中。21、灭鼠费用。学校区域灭鼠,灭鼠由第三方单位具体实施(费用含报价内),由于鼠害 造成的强弱电线缆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或灭鼠公司承担。22、景观鱼池维护。定时清理鱼池,保证假山流水通畅、鱼池水质清洁,适应鱼类存活。按时喂养,保证鱼的成活率。23、负责学校各场馆开放及体育器材管理。 服务要求:供应商应为按照“服务范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所有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接受学校管理、明确承诺依法管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违约赔偿责任,并按学校的规章制度实施管理工作;按照人员岗位配备配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采购需求中的内容。 服务时间:3年(1+1+1年) 服务标准:严格按“服务范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所有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接受学校管理、明确承诺依法管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违约赔偿责任,并按学校的规章制度实施管理工作;按照人员岗位配备配备工作人员。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正银、秦振中、贾莉、史洁如、邓传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在 100-500 万元 内:代理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 万元)× 0.48%
金额:1681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
(1)深圳市华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依据条款、法规:投标函(一)中“致:芜湖师范学校”与招标文件中为“致:(采购人全称)”不符合。
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2)深圳市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条款、法规: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3)上海生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条款、法规:供应商承诺函中(二)诚信投标承诺函没有盖章
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4、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南陵中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城东新区太白大道东北侧
联系方式:0553-68237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东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17755399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珍
电话:17755399931
十、附件
1、中标单位业绩(附件1)
附件信息:
附件1-中标单位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