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色大冶冶炼厂9、10月电气等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需求信息
项目编号:YL2023-GKJJ-09-0021
项目名称:中色大冶冶炼厂 9、10 月电气等采购项目 报价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采购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
联系人:阮静雯
联系方式:13451068050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YL2023-GKJJ-09-0021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采购数 量 | *计量 单位 | *备注 |
1 | 编码器电缆带航空插头||||| DOL-2321-G03MPA4 | 编码器电缆带航空插 头||||| DOL-2321-G03MPA4 | SICK | 30 | 米 | |
2 | 绝对型编码器|||ARS60-F4A01024|| | 绝对型编码器 |||ARS60-F4A01024|| | SICK | 5 | 件 | |
3 | 极板电流检测仪||||| 极板电 流检测仪\JTKS03-5 电流密度 280-340A/m2 | 极板电流检测仪||||| 极板电流检测仪 \JTKS03-5 电流密度 280-340A/m2 | 江铜 | 2 | 件 | |
4 | 变频器|HF630N-7R5B-4L||额定 功率:7.5kW 额定电流:18A 输 入:AC3PH 380V-480V 50/60Hz 输 出:AC3PH 0-480 0-500Hz|| | 变频器|HF630N-7R5B-4L||额定功率:7.5kW 额定电流:18A 输入:AC3PH 380V-480V 50/60Hz 输出:AC3PH 0-480 0-500Hz|| | 武汉港迪 | 1 | 台 |
2、 交货期、交货数量及交货地点
2.1 交货期及交货数量:按需方订货委托单要求到货。
2.2 交货地点: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新下陆冶炼路大冶有色冶炼厂,到货前需提前与需方联系报备进厂。
3、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0 天内付款 。
二、★本次采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投标人如已在平台注册时提供的,报价时可不提 供。在平台注册时未提供的,本次投标时如有特殊要求须提供的,报价时须一并上传,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属于无效报价。)
2.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提供本次项目要求标的物的产品,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具有一般 纳税人资格,独立签订供货合同,具备履行合同供货能力,售后服务及时。2.2 报价供应商不得处于被责令停 产、暂扣或吊销执照、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 的情形。未列入中色集团需重点关注的诉讼相对人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平台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 惩戒对象”( )。供应商如出现本条列举情况的,报价无效。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4 投标人所投标的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不得采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所列品 种;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涉及到《特种设备目录》内项目的,需提供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品牌;投标 人提供的标的物涉及到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符合要求的产品,必须获得相应的安全标志认证。
2.5 本次竞价采购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可多轮报价,报价时需及时将报价单上传平台。报价时不满足采购文 件中加注★条款,或已注明为实质性条款的要求为无效报价,采购小组有权否决其投标报价。
三、★质量标准
3.1 报价人产品在设计、制造、检验等过程中,所有材料、设备、备件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检验验收等 均遵守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其他公认的标准的规定;制造厂家的技术标准若高于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则以制造厂标准为准。
3.2 所供产品必须为正品,非试制品。发现所供产品为非正品或翻新品,后果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并承担 一切后果,同时按公司《供应商管理》进行处罚。
3.3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如产生专利纠纷,由供方负全部责任,与需方无关。
四、★验收要求
4.1 按国家最新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要求和使用效果为验收标准,需方有权进行取样,进行包括理化指 标化验及其他方式检验;供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样品送经需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国家认可的检 测资质)检测,最终结果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费用由供方承担。
4.2 标的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供需双方共同参入验收,供方在约定时间不到场,视同认可需方的验收结果。验收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可采取核对资料、外观检验、理化检验、数量检验等方式进行验收。
4.3 标的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需方对包装、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收。对于合同清单中规格型 号、参数、品牌不符的,需方有权拒收;对于外观质量有明显缺陷、材质不符、厚度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退货,并视 情况追究供方责任;
4.4 理化检验结果未出来的,需方按流程收货;如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如已使用的按合同约定处理。还未使用 的,供方需全部更换,无法更换的不予结算,并视情况追究供方责任;
4.5 标的物的验收地点为需方现场,提出异议期限为质量检测结果出来后 7 天内 。
4.6 进厂入库的标的物技术要求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与报价文件要求一致,标的物进厂以采购方检验为准,供方随标的物附产品检验报告单(合格证),如有异议可提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仲裁,以仲裁结果为准进行结算。4.7 中标供应商须根据报价确定的品牌或厂家及到货周期送到指定地点,且提供产品标牌,出厂检验合格证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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