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五河县沱湖新开沱河闸西侧区域生态恢复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BB2023WHGCZ0791-重1
金额
551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河县沱湖新开沱河闸西侧区域生态恢复工程监理(二次)已由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五发改投资〔2022〕1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五河县沱湖新开沱河闸西侧区域,招标人指定区域(最终区域以中标后现场勘测审批后为准)
项目内容:(1)缓冲带及生态护岸建设工程;(2)人工湿地建设工程;(3)生态沟渠建设工程;(4)水生生物恢复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工湿地、缓冲带、生态沟渠、水生生物恢复工程以及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方案。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等相关阶段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5510万元,监理服务费约105万元
标段划分:不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30天
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2)近5年内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水生态修复或水环境治理或黑臭水体治理或水治理施工(不含农村或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河道清淤项目)监理项目;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企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4.1 下载时间:2023年8月15日以后
4.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5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15日
5.2 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9时00分
5.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二)(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注意事项
8.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8.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BB2023WHGCZ0791-重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9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标人: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五河县沱湖乡沱湖街劳动路1号、五河县淮河路和青年路交叉口
邮编:233300
联系人:付先生、朱先生
电话:0552-5051002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街道花园路15号院1-2层
邮编:450003
联系人:仲召辉
电话:13665524777
邮箱:251346209@qq.com(邮件不得署名)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12 异议受理
12.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12.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付先生、朱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552-5051002。
本招标项目五河县沱湖新开沱河闸西侧区域生态恢复工程监理(二次)已由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五发改投资〔2022〕1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五河县沱湖新开沱河闸西侧区域,招标人指定区域(最终区域以中标后现场勘测审批后为准)
项目内容:(1)缓冲带及生态护岸建设工程;(2)人工湿地建设工程;(3)生态沟渠建设工程;(4)水生生物恢复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工湿地、缓冲带、生态沟渠、水生生物恢复工程以及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方案。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等相关阶段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5510万元,监理服务费约105万元
标段划分:不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30天
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2)近5年内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水生态修复或水环境治理或黑臭水体治理或水治理施工(不含农村或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河道清淤项目)监理项目;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企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4.1 下载时间:2023年8月15日以后
4.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5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15日
5.2 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9时00分
5.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二)(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注意事项
8.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8.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BB2023WHGCZ0791-重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9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标人: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五河县沱湖乡沱湖街劳动路1号、五河县淮河路和青年路交叉口
邮编:233300
联系人:付先生、朱先生
电话:0552-5051002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街道花园路15号院1-2层
邮编:450003
联系人:仲召辉
电话:13665524777
邮箱:251346209@qq.com(邮件不得署名)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12 异议受理
12.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12.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付先生、朱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552-50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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