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品目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二级)
1.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采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方法对市教育局市直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信息与基础建设管理系统(二级)、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二级)、长沙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系统(二级)、单点登录数据交换共享云平台(二级)、长沙市教育装备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二级)、市综合实践管理平台(二级)、长沙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二级)、市标准化学校评估系统(二级)、市督导问卷管理系统(二级)、互联网+监督平台(二级)、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分析系统(二级)、市民办教育监管平台(二级)、长沙市基础教育网络联校平台(二级)、长沙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网评系统(二级)、长沙市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平台(二级)、长沙市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系统(二级)、长沙市研学实践活动管理系统(二级)等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2.测评内容包含被测系统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备份与恢复)等五个技术层面,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等五个管理层面。 3.通过测评找出信息系统当前与相关标准之间的差距,并提供整改建议。出具《信息系统等级测评报告》并完成未备案系统的备案工作。
个
17
43600
741200
2
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三级)
1.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采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方法对长沙市教育局的教育局直属学校网站集群系统(三级)、长沙市中小学人人通云平台(三级)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2.测评内容包含被测系统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备份与恢复)等五个技术层面,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等五个管理层面。
3.通过测评找出信息系统当前与相关标准之间的差距,并提供整改建议。出具《信息系统等级测评报告》并完成未备案系统的备案工作。
62000
124000
合计
865200
根据甲方要求;通测评结果的分析,判断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各个方面与测评指标的符合程度。被测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程度与国家等级保护要求之间的差距,客观反映现有安全状况,当前存在的不足和可能的风险,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等级测评服务交付物:
分别提供19个被测评系统(市教育局市直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信息与基础建设管理系统(二级)、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二级)、长沙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系统(二级)、单点登录数据交换共享云平台(二级)、长沙市教育装备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二级)、市综合实践管理平台(二级)、长沙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二级)、市标准化学校评估系统(二级)、市督导问卷管理系统(二级)、互联网+监督平台(二级)、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分析系统(二级)、市民办教育监管平台(二级)、长沙市基础教育网络联校平台(二级)、长沙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网评系统(二级)、长沙市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平台(二级)、长沙市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系统(二级)、长沙市研学实践活动管理系统(二级)、长沙市教育局的教育局直属学校网站集群系统(三级)、长沙市中小学人人通云平台(三级)系统)的《信息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安全防护咨询服务交付物:《系统安全建议报告》
安全培训服务交付物:培训方案、培训课件、签到表、现场照片等
应急响应服务交付物;《应急响应服务报告》(若无应急响应发生则无需提供)、应急响应服务工具一台
为确保服务质量,应建立服务质量保障机制,至少从以下方面对服务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
5.2.1实时的项目执行监控
需定期提供业务汇报及采集数据,检查服务执行情况,对于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预警,并采取改正措施。
5.2.2定期的电话巡检
项目负责人需通过电话访问方式主动询问甲方对安全服务的意见,及时改进安全过程中的问题。
5.2.3现场服务质量巡检
应及不定时的进行现场服务质量巡检,检查工程师的行为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保障工程师的服务质量。
5.3.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3.2等级测评服务交付物:
5.3.2.1分别提供19个被测评系统(市教育局市直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信息与基础建设管理系统(二级)、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二级)、长沙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系统(二级)、单点登录数据交换共享云平台(二级)、长沙市教育装备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二级)、市综合实践管理平台(二级)、长沙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二级)、市标准化学校评估系统(二级)、市督导问卷管理系统(二级)、互联网+监督平台(二级)、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分析系统(二级)、市民办教育监管平台(二级)、长沙市基础教育网络联校平台(二级)、长沙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网评系统(二级)、长沙市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平台(二级)、长沙市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系统(二级)、长沙市研学实践活动管理系统(二级)、长沙市教育局的教育局直属学校网站集群系统(三级)、长沙市中小学人人通云平台(三级)系统)的《信息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5.3.2.2安全防护咨询服务交付物:《系统安全建议报告》
5.3.2.3安全培训服务交付物:培训方案、培训课件、签到表、现场照片等
5.3.2.4应急响应服务交付物:《应急响应服务报告》(若无应急响应发生则无需提供)、应急响应服务工具一台。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安全等级测评工作,保证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可靠。
6.1.2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使乙方工作延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顺延工作期限,乙方不承担因延期产生的所有责任。
6.1.3甲方应充分保护直接或间接获取的乙方的商业秘密,如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无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乙方的上述信息。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秘密信息泄漏,甲方依法向乙方承担责任。该条款不因协议的解除而失效。
6.1.4甲方如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乙方通报。该条款不因协议的解除、终止而失效。
6.1.5乙方因甲方需要变更测评内容而导致乙方工作量或工作时间增加的,乙方应对可能增加的工作量或工作人员等具体情况进行核定并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甲方对此进行书面确认。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6.2.2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信息系统被破坏、数据丢失,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系统和数据的恢复,并根据影响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3乙方在安全等级测评开展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作好相应的系统数据备份等准备工作,并明示测试方法、采用的测试工具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
6.2.4乙方应遵守与甲方签订之保密协议。乙方应充分保护直接或间接获取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资料,如无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甲方的上述信息。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限制在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人员、保密协议签署的范围内,并妥善保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资料和信息泄漏,乙方依法向甲方承担责任。该条款不因协议的解除而失效。
6.2.5乙方如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通报,该条款不因协议的解除、终止而失效。
乙方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