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金融业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快速处置平台前置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金融业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快速处置平台前置系统采购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金融业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快速处置平台前置系统采购
2.2 项目编号:2023-CG-079
2.3 招标内容:采购内容为重庆金融业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快速处置平台前置系统的采购,采购估算金额40万元。
2.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含税总限价为4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2.5交货期: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交付物送达项目现场或我行指定的其他交货地点。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商务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所投产品相关部署实施案例。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及系统测评报告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5廉洁承诺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其他承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3年04月21日-2023年04月27日17:00。
4.2报名方式: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的社保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购买汇款凭证扫描件电子档发送至huangyy1.cq@chinaccs.cn(邮箱)。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及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大渡口区支行
账 号:950003010020165714
说明: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请在汇款时备注“投标人公司全称”,以便核实(请勿备注其它内容)。
4.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6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融城1号T2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座2楼 |
联系人:吴老师 |
联系人:黄元媛、刘静、袁涛 |
电话:15922931625 |
电话:18523995135、15215295786 |
文件发售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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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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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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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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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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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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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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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制造商全称 (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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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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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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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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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款发票邮寄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原则上文件款发票在投标递交地点现场领取。 2.请在此栏写明文件款发票邮寄的地址以及联系人信息,若因代理机构原因或购买单位原因无法现场发放或领取时,代理机构将按此地址邮寄发票。 3.购买人购买文件时未按要求的格式提供开具发票所需的材料(如税务信息表的word或excel版,详见公告或邀请书),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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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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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购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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