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绿化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xm202302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7689322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绿化清运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选择成交人,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响应文件及现场磋商:
1、招标编号:ZKXM2023024
2、项目名称:绿化清运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4、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2、报价人应按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报价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3、报价人须持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
4.4、报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4.5、报价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注:(一)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报价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1、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磋商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4日,每天9:30-11:3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 132 号华美空间 C2 楼 2M、 2N 单元(213号);报价人可直接到上述地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报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kzb0592@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报价人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
6、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3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报名或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
7、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04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楼2M、2N单元)(213号)
9、本项目采购人: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223号翔辉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楼2M、2N单元(213号)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89322888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306016441
1、招标编号:ZKXM2023024
2、项目名称:绿化清运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
1 | 1-1 | 绿化清运服务项目 | 1批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与技术要求” | 5立方农用车限价 | 350元/车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3.5.1-2024.4.30)。 |
3吨压缩车限价 | 700元/车 |
4、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2、报价人应按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报价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3、报价人须持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
4.4、报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4.5、报价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注:(一)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报价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1、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磋商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4日,每天9:30-11:3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 132 号华美空间 C2 楼 2M、 2N 单元(213号);报价人可直接到上述地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报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kzb0592@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报价人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
6、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3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报名或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
7、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04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楼2M、2N单元)(213号)
9、本项目采购人: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223号翔辉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楼2M、2N单元(213号)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89322888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30601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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