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VPSA制氧能力提升-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二期VPSA制氧能力提升-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二期VPSA制氧能力提升-EPC。
2.2建设地点:梅钢厂区内 。
2.3建设规模:约2687万元(含拆除费,不含税)。
2.4计划工期:138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二期VPSA制氧能力提升-EPC项目包括:工程设计(职业卫生、安全等设计专篇、政府合规性要求文本编写及修改、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含拆除)、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软件编程、工程检验、调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的编制、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试运转、整套启动交付生产直至竣工达产,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责任。 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1)在二期VPSA制氧厂房预留位置新增一套纯度90%,制氧能力5000Nm3/h(纯氧)规模的变压吸附制氧装置,并与现有第三套机组形成四塔时序。 (2)VPSA应急补充氧接自现有供3、4、5号烧结臭氧脱硝用DN150氧气管道上,接管方式为停气接管。管道接出后沿现有管道支架接至二期VPSA制氧装置区北侧附近,新建氧气减压阀组2套,一用一备(含截止阀、过滤器、减压阀、阻火器、气动切断阀等),将氧气从1.6Mpa减压至15kPa左右,与二期VPSA氧气DN800总管上现有DN600预留头相接。 详见招标技术附件。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含)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1,5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4001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baohua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联系人: |
刘建勇 |
联 系 方 式: |
0555-2875238 |
招标人: |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地 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华门外新建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 |
地 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生产指挥中心主楼 |
联系人: |
刘红兵 |
联 系 人: |
刘建勇 |
电 话: |
15312057221 |
电 话: |
0555-2875238 |
2023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