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台州市立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基坑围护水泥搅拌桩取芯抗压试验寻找取芯检测中介机构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zj-202406-cj013
预算金额78465万元
招标公司台州市立医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tzzj-202406-cj013 主管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竞价形式:   综合成交 业务范围:  工程检测
竞价开始日期:  2024-06-21 16:37:00 竞价截止日期:  2024-06-24 16:37:05
成交状态:  竞价成功 成交日期:  2024-06-25 09:16:13
中标单位:  浙江省地矿勘察院有限公司
竞价内容

一、工程概况:台州市立医院迁建工程二期项目位于椒江区海门街道赞扬村疏港大道以西、市府大道以北。概算总投资78465万元。总建筑面积9385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19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659平方米。 
二、建设地点:椒江区海门街道赞扬村疏港大道以西、市府大道以北
三、招标内容:基坑围护水泥搅拌桩取芯检测。(根据施工图纸要求对基坑围护水泥搅拌桩进行取芯抗压强度试验,要求试验的桩身水泥土单轴抗压强度不小于0.8MPa。)取芯根数总计28根桩,进尺深度预估309.65米(详见下表),具体进尺深度以实际为准。现场取芯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正式报告于取芯结束后7天内提供。

台州市立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基坑围护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清单

序号

桩号

设计桩长(米)

取芯深度(米)

取芯日期

1

WA408

8.45

10.05


2

wa409

8.45

10.05


3

wa410

8.45

10.05


4

wa374

8.45

10.05


5

wa375

8.45

10.05


6

wa376

8.45

10.05


7

wa723

6.7

10.6


8

wa724

6.7

10.6


9

wa722

6.7

10.6


10

wa758

6.7

10.6


11

wa759

6.7

10.6


12

wa760

6.7

10.6


13

w-383

4.5

12.2


14

w-407

4.5

12.2


15

w-390

4.5

12.2


16

w-408

4.5

12.2


17

w-835

4.5

10.4


18

w-836

4.5

10.4


19

w-1017

5.2

12.3


20

w-1018

5.2

12.3


21

w-1024

5.2

12.3


22

w-1012

5.2

12.3


23

W-725

6

10.55


24

W-724

6

10.55


25

W-607

6

10.55


26

W-608

6

10.55


27

w-609

6

10.55


28

w-2247

5.5

14.2



合计


309.65


四、资质要求:具备见证取样检测(通用)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
五、招标公告:台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
六、评标办法:确定方式采用综合成交,以入围数有效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与基准价差价绝对值最小者中标,若绝对值差价相等的,取价低者。
七、报价:单价______元(中标后,单价不做调整;按要求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限价:不超过200元/米。潜在投标标投标时承诺的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该费用包含取芯和试验人员、设备、材料、管理费、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数据调查分析、工作大纲编制、监测、取样、试验、测试、监控、量测、技术工作收费、监测仪器设备进出场及安装费、实物工作收费、组织评审、技术鉴定费、编制相关报告、印刷、会务费、专家费、咨询费、办公及生活住所费、交通费、通讯费、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每次支付前,乙方先提供相应足额的有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工程量由乙方计量,经甲方核定后按实计算。
八、乙方义务和责任:
1、确定并编写试验方案。
2、提供试验仪器及设备,并负责现场设备安装及测试及检测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事项。
3、检测结束后负责分析计算测试成果,编写试验报告,于现场测试结束7日内向甲方提供正式试验报告一式捌份。
4、对检测质量负责。
九、工程款支付:
1、提交报告时预付服务费70%。基坑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剩余服务费。
2、若甲方及设计单位要求工作量增加时,最终结算按综合单价对增加部分进行结算。
十、违约责任:所有参与项目的监测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的廉政管理制度,如监测人员在本项目有违返廉政规定并被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的,则检测人向委托人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联系人:张寅辉 15867617509
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7层7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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