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102040132
预算金额156.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汽车工业学校汽修及车身修复实训工场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10204013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汽车工业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车云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汽修及车身修复实训工场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204013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钣金工作站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2 115700
2 挂板式隔断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62 114700
3 多功能门板支架(喷漆)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2 6400
4 多功能门板支架(钣金)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2 4200
5 车身外板修复工位套装A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2 37000
6 多功能水冷点焊机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1 251600
7 气体保护焊机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2 113000
8 焊接铁桌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2 1600
9 车身板件更换工位工具套装B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2 57800
10 Ar减压器 机械设备零部件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4 640
11 铝车身气体保护焊机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1 112000
12 铝车身外形修复机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1 16300
13 钢丝刷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4 160
14 机油回收桶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5 5250
15 全新整车教学系统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1 170000
16 整厂供气空压机房全套 其他电气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1 53800
17 移动式实训视频教学管理系统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1 79000
18 奔腾车身校正系统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1 148000
19 激光电子测量系统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1 152000
20 奔腾教学专用车身 其他机械设备 详见采购计划参数及附件采购需求。 1 565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1562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伍拾陆万贰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地点:长沙汽车工业学校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3.2 履行地点:长沙汽车工业学校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货物装卸以及现场搬运。

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生意外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3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8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年后支付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南支行(长沙车云科教设备有限公司:80019667120201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甲方采购的招标文件产品能正常使用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及时组织应收的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6.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4、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0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开元西路1号恒广国际景园第一区13栋103-104号
法定代理人: 胡冬生 法定代理人: 谢东源
委托代理人: 陈赞东 委托代理人: 朱德勇
电话: 0731-85189111 电话: 13319532560
传真: 0731-85189111 传真: 0731-88397790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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