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关于邵辉路北侧、槐香街西侧地块考古配合工程的成交公告
金额
152.5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506-cccc-c2024-0025
预算金额152.55万元
招标联系人顾希0512-68567946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能之0512-69157588
中标公司苏州大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2.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6-CCCC-C2024-0025
二、项目名称:邵辉路北侧、槐香街西侧地块考古配合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彦斌、丁仁刚、黄士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用累计法按以下标准计取: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2084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吴中区东吴南路81号
联系人:顾希
联系电话:0512-68567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吴北路221号惠康新地7楼
联系人:程能之
联系电话:0512-69157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能之
电话:0512-691575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邵辉路北侧、槐香街西侧地块考古配合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苏州大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506687189355P | 苏州市吴中区新景苑7-201 | 96.33(均分制) | 1525548.09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邵辉路北侧、槐香街西侧地块考古配合工程 施工范围:邵辉路北侧、槐香街西侧地块考古配合工程,主要为土方开挖、回填、防尘网及围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天 项目经理:郁勤燕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3131103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彦斌、丁仁刚、黄士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用累计法按以下标准计取: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2084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吴中区东吴南路81号
联系人:顾希
联系电话:0512-68567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吴北路221号惠康新地7楼
联系人:程能之
联系电话:0512-69157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能之
电话:0512-691575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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