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涡阳县工人文化宫原涡阳县剧院改建提升工程监理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zhcg09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龚主任0558-286157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58-721023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涡阳县工人文化宫(原涡阳县剧院)改建提升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2024ZHCG097

招标(采购)方式 :随机竞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9月11日9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78#-7-401室

投标报价:大写佰分之壹点贰柒(1.27%)

公告期限: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2日 

采购人: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龚主任

电话:0558-286157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刘     

联系电话:0558-7210231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