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网2024(101)号
预算金额99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0575-8128217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邵燕1358739956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新网2024(101)号
1.招标条件
e游数字影视制作基地已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虞发改设计〔2024〕2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保障,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2744.51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6915.6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11778.72 平方米,包括摄影配套用房、艺术传媒中心和摄影辅助用房, 1#楼为五层建筑,高度23.95米,建筑最大跨度为33.8米,大数字摄影棚面积 1650.48平方米,固定置景摄影棚面积1498.96平方米,摄影棚辅助用房面积2048.49平方米;2#楼为五层建筑,高度23.95米,大数字摄影棚面积1321.48平方米,固定置景摄影棚面积 1977.58 平方米,摄影棚辅助用房面积 2599.75 平方米,消控室等其他辅助用房共计681.98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 5136.90平方米,包含括地下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等。工程其他内容包括场内外设施、非机动车停车位及场外道路、景观、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上虞区e 游小镇,东至极客路,南临复兴路,西临运河路,北临江西路。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总承包,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服务以及招标人需要的其他配合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建设单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质量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998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57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þ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þ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施工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þ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跨跨度不小于24米的房屋建筑项目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业绩证明资料:①合同;②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③竣工图纸。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须盖章,竣工图纸须加盖图审合格章(未加盖图审合格章不予认可)。业绩证明资料须能体现项目特征规模,①、②、③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
3.4本次招标þ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4.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4.3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双方均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3.1、3.2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3条款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即可;(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þ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
3.9þ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þ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9 日 8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7. 监管机构: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区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绍兴市上虞区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5-81282171
招标代理: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广场30楼
联 系 人: 邵燕 
联系电话:13587399563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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