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月珍0592-53184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何厝小学及英雄小八路纪念馆改扩建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何厝小学及英雄小八路纪念馆改扩建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厦思发改投[2023]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东部,北临何厝北路,西临半屏山路,南临何厝横路,东临纪念馆路。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831.916㎡;总建筑面积40998.289㎡,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3122.499㎡、地下1层,1#教学楼建筑面积21023.874㎡、共6层、建筑高度23.95m,2#综合楼建筑面积6260.131㎡、共5层、建筑高度23.95m,3#英雄小八路纪念馆建筑面积591.785㎡、建筑高度8.55m、共2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34146.373㎡(整体地下室建筑面积加上与之结构相连的1#楼建筑面积);最大单跨跨度为9m。建安投资额约17000万元。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550日历天,定额工期677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1)开工后60天内完成外墙材料送样,(2)开工后70天内完成何厝小学主楼正负零结构,(3)开工后100天内完成批量精装材料送样,(4)开工后120天内何厝小学东侧主楼结构封顶,开工后140天内地库全封闭(除坡道),(5)开工后150天内西侧主楼结构封顶,(6)开工后230天小八路主体封顶,(7)开工后260天内完成主体结构验收,(8)开工后310天内完成所有外架拆除,(9)开工后370天内完成塔吊及施工电梯拆除,(10)开工后470天取得竣备,(11)开工后550天取得交付。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土方工程(含基础土方开挖回填、地下室基坑外侧及顶板土方回填、顶板范围外至红线范围内土方回填及根据本项目现场情况所发生的红线外部分的土方挖、回填)、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含抗震支架)、上部主体土建工程(含外墙装修、铝合金门窗工程、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道路、安装工程(含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喷淋、通风排烟、综合布线预埋、抗震支架等)、智能化系统、室外综合管网等;设备工程中柴油发电机组、电梯、标识系统、空调系统、正式用电等均在本次发包范围内;具体界面详见合同附件《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
2.2.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3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施工总承包BB+及以上 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24 09:00:00 至 2023-09-14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09-14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 )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 票决抽签定标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34楼
邮编: 361000
联系人: 郑工
电话: 0592-2076066
传真: 无
电子邮箱: 5160794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六楼
邮编: 361012
联系人: 赵月珍
电话: 0592-5318486
传真: 0592-6036009
电子邮箱: 2168469040@qq.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
联系电话: 0592-589675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0592-26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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