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速旅游宣传广告设计制作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11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按照采购程序,现就高速旅游宣传广告设计制作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高速旅游宣传广告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联系方式:0915-6823243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
1. 询价项目: 高速旅游宣传广告设计制作安装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内容及说明)
2.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11万元。
3.工程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策划、统筹、演出等法人企业;
2.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4.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名领取资料时间: 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
2.询价文件报送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4日18时整
3.询价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时整
4.询价地点: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会议室
5.联系电话:0915-6823243
六、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4年5月13日
一、 采购项目名称:高速旅游宣传广告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联系方式:0915-6823243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
1. 询价项目: 高速旅游宣传广告设计制作安装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内容及说明)
2.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11万元。
3.工程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策划、统筹、演出等法人企业;
2.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4.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名领取资料时间: 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
2.询价文件报送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4日18时整
3.询价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时整
4.询价地点: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会议室
5.联系电话:0915-6823243
六、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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