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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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杨先生0513-8560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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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南通市港闸智能装备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年)
规划范围:东至芦泾河,南至长江,西至九圩港港道,北至通扬运河,规划面积约2472.81公顷。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现状基准年为2022年。
产业定位:结合规划区产业发展现状及南通市相关政策、规划分析,规划区产业定位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包含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产业4大类主导产业。
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规划区水源为长江原水,实行区域联合供水,港闸智能装备产业园通过狼山水厂、崇海水厂、李港水厂(待建)输水管联网供水。规划区内给水干管环状布置,干管沿长江北路(DN1400、DN1600)、城北大道(DN1000)、永兴大道(DN1500)、长泰路(DN800)、大生路(DN500)、新华路(DN500)、深南路(DN500)、芦泾路(DN500)敷设,其余道路敷设给水支管,管径 DN200-DN300。
②排水工程规划: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水体,污水集中处理排放。
规划范围属港闸污水收集片区,区内污水全部送至东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东港污水处理厂位于崇川区,服务范围为唐闸片区、天生港片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和站前片区,服务范围约为134.23km2,东港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20万立方米/日,实施5万t/d中水回用,回用至华能电厂循环冷却用水。远期规划扩建至30万立方米/日,尾水排入长江。
区内现状企业、新建企业工业废水,根据《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苏环办〔2023〕144号)、《江苏省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2号)等文件评估后需接管至工业污水处理厂的,依托区外规划新建的生命健康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命健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规划建于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内,近期规划规模3.5万立方米/日,计划于2025年底前建成,远期规划总规模4.5万立方米/日。目前,生命健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于排污口设置论证阶段。
污水主干管分别位于:长江北路、城北大道、永兴大道、黄海路、深南路,污水最终进入东港排水有限公司。污水主干管管径采用d600-1400,其余道路规划污水管管径在d400-d500之间。
产业园区生活污水总体排水方向自西向东,由南北向的次干管收集,排至东西向主干管。沿着城港路、幸余路、深南路敷设d600-1400主干管。污水管起端埋深应能使所服务街坊污水管顺利接入,一般情况下干管起点埋深控制在1.4米左右。
产业园区工业废水总体排水方向为自南向北,通过工业废水压力管收集后进入生命健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收集片区内工业废水压力干管沿新华北路、城北大道、深南路等道路敷设,管径为DN600-DN1200。
③供电工程规划:规划保留现状220KV齐心变电站、35KV福利变电站。规划新建1座110KV闸西变电站,位于新港闸路南、经三路西,占地0.51公顷,主变容量3×63MVA;新建1座110KV变电站,位于经九路北、九圩港路东。
④燃气工程规划:天然气高压管线由南通的刘桥门站经由沈海高速、通京大道至港闸片区,经高-中压调压站,调成中压(A)管道供应居民、公建和工业用户使用。区内燃气中压主干管网主要沿城北大道、长江北路、永兴大道、深南路、黄海路、城港路等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成环布置,保证供气安全。燃气中压管网布置,主干管成环布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随着居住小区、公建以及工业用户的建设和道路规划建设逐渐延伸、完善。
⑤供热工程规划:保留区内现状天生港电厂和华能南通电厂,新增江苏南通电厂热源点,规划新建西部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选址暂未确定)。供热管网铺设到位前,区内企业可使用清洁能源自建锅炉。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南通市区SO2、NO2、PM10、PM2.5年均值和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CO-95%)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O3-8h-90%)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采用南通市紫琅学院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与产业园区最近距离约2.8km)基本污染物2022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本区域内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O3;根据本次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氨、氯化氢、硫化氢、硫酸雾、二甲苯、甲苯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芦泾河、陈桥竖河等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各分类标准,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应的用地筛选值。
(6)底泥:根据底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底泥中所测的各项重金属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规划期末园区排放的SO2、NO2、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硫酸雾、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氟化物、氨气等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对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规划区产生的污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规划区域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在园区某企业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发生开裂、老化等现象造成污水在无防渗条件的情况下,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园区规划末期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园区应采取优化布局,加强对交通、工业生产、施工等噪声源的控制和监督等措施预防声环境污染,保证区内办公功能不受干扰。
(5)土壤环境:园区建成地块的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危废暂存设施利用防渗结构阻止渗滤液中的污染物向周边土壤环境中迁移,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在园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内总体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园区现状开发程度已较高,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评价:园区主要风险事故的类型是化学品泄漏、火灾次伴生污染和码头船舶碰撞溢油事故等,园区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南通市港闸智能装备产业园规划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南通市港闸智能装备产业园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南通市港闸智能装备产业园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南通市港闸智能装备产业园规划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集中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3-85609338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电子邮箱:wjun@njuae.cn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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