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朝阳市双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飞播造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6.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302-00154
预算金额106.5万元
招标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联系人-0421-285153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树丽0421-71688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7
公告正文
(朝阳市双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飞播造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双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飞播造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02-00154
项目名称:朝阳市双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飞播造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65,000.00
最高限价(元):1,065,000
采购需求:查看
购买种子费(油松)、种子处理、运输费、药剂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完成。(具体履约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10,0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朝阳市双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飞播总任务30000亩,分布在两个乡镇,涉及2个播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完成。(具体履约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002包特定资质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燕都新城(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标书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进行二次报价的;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3)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4)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双塔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100号
联系方式: 0421-2851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4号
联系方式: 0421-7168899
邮箱地址: lndyzbgs@1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00020100001708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树丽
电 话: 0421-7168899
项目概况
朝阳市双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飞播造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02-00154
项目名称:朝阳市双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飞播造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65,000.00
最高限价(元):1,065,000
采购需求:查看
购买种子费(油松)、种子处理、运输费、药剂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完成。(具体履约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10,0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朝阳市双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飞播总任务30000亩,分布在两个乡镇,涉及2个播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完成。(具体履约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002包特定资质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燕都新城(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标书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进行二次报价的;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3)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4)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双塔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100号
联系方式: 0421-2851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4号
联系方式: 0421-7168899
邮箱地址: lndyzbgs@1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00020100001708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树丽
电 话: 0421-716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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