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骅港散货港区原油码头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书一
金额
241179.9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6830001001Z02
预算金额241179.9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4.4.2条原文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经发包人认可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得更换”修改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经发包人认可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不得更换”。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3.3.3.1条固定单价合同变更估价的约定原文中“(4)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结算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汇总表中单位工程费用与投标报价时的单位工程费用的比例进行调整。”修改为“(4)单价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不包括在综合单价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单独记取,安全生产费记取比例为单价合同部分工程总造价的1.5%,文明施工费记取比例为单价合同部分工程总造价的0.5%,结算时按经审定的工程总结算价(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减去总价合同部分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结果的2%记取。计算公式:单价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经审定的工程总结算价(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总价合同部分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2%。”;固定总价合同变更估价的约定原文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修改为“总价合同部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结算时按经审定的总价合同部分工程结算价与投标报价时总价合同部分报价的比例进行调整。”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1.2条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方法原文中“(3)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结算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汇总表中单位工程费用与投标报价时的单位工程费用的比例进行调整。”修改为“(3)单价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不包括在综合单价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单独记取,安全生产费记取比例为单价合同部分工程总造价的1.5%,文明施工费记取比例为单价合同部分工程总造价的0.5%,结算时按经审定的工程总结算价(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减去总价合同部分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结果的2%记取。计算公式:单价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经审定的工程总结算价(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总价合同部分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固定总价合同的调整方法原文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着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修改为“总价合同部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结算时按经审定的总价合同部分工程结算价与投标报价时总价合同部分报价的比例进行调整。”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最高投标限价“有,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设备清单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下发。”修改为 “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2411799819元(大写:贰拾肆亿壹仟壹佰柒拾玖万玖仟捌佰壹拾玖元整);水运工程及附属建筑工程部分分项限价1932665591元(大写:壹拾玖亿叁仟贰佰陆拾陆万伍仟伍佰玖拾壹元整),其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38653312元(大写:叁仟捌佰陆拾伍万叁仟叁佰壹拾贰元整);水运工程及附属建筑工程部分中水工部分分项限价465844051元(大写:肆亿陆仟伍佰捌拾肆万肆仟零伍拾壹元整),港池疏浚部分分项限价596570805元(大写:伍亿玖仟陆佰伍拾柒万零捌佰零伍元整),生产辅助建筑、外网及堆场道路工程部分分项限价681597423元(大写:陆亿捌仟壹佰伍拾玖万柒仟肆佰贰拾叁元整)。设备采购、供货、安装部分分项限价479134228元(大写:肆亿柒仟玖佰壹拾叁万肆仟贰佰贰拾捌元整),其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9582685元(大写:玖佰伍拾捌万贰仟陆佰捌拾伍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单独列项计入投标报价,投标时不得修改”。

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报价函1、(1)原文中“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修改为“其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报价函后增加一页报价函附表。报价函附表文件与本补遗书同步下载

7、图纸、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及设备清单与本补遗书同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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