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01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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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受理号(号)20230016395
项目名称塘厦镇环市东路110千伏高压线路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凤凰产业园和石潭埔社区
建设单位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1、新建110kv旗上线架空线路约1*0.86km,新建4基杆塔;新建110kv旗上线T接金湖线架空线路1*2.23km,新建15基杆塔。 2、拆除权属粤港供水公司线路110kv旗上线62#+1~65#+1段架空线路约1*0.8km,拆除4个塔基;拆除权属粤港供水公司线路110kv旗上线T接金湖线2#~10#段架空线约1*1.4km,拆除9个塔基;拆除权属东莞市供电局线路110kv莆布甲乙线N43-N50铁塔8基,拆除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1.95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施工噪声保护措施 为减轻噪声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噪声污染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议措施如下: (1)输电线路施工时应设置围挡,围挡应当采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搭设,其强度、构造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且需避开中午休息时间段施工,制订合理的分段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 (3)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并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声屏障应请有资质单位设计、安装,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同时,也可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 (4)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机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 (5)施工过程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规划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安装隔振垫等措施。 (6)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 2、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轻扬尘、烟尘和燃油废气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议措施如下: (1)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车辆应安装尾气处理器,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施工区。 (2)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3)施工时,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4)施工期间,输电线路应设置围挡,围挡应当采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搭设,其强度、构造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运输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5)塔基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喷雾、喷淋降尘设施应当分布均匀,喷雾能有效覆盖防尘区域;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期间遇干燥天气应当增加洒水次数,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 (6)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7)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 (8)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底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9)建筑土方开挖后应当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削坡产生的土石方应按时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理。 (10)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3、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废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现场工具材料必须摆放整齐,保证现场施工场地整洁、干净、工完料清。工程完工后,应按要求进行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干净。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碎碎块、土石块、碎砖以及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要设置垃圾场所统一堆放或填埋。 2)对各种脱模剂、混凝土添加剂等化工产品严格控制,小心使用,防止流入附近水源中。施工弃渣、废料等弃于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后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禁止乱丢乱弃,污染水源。贯彻先防护后施工或边防护边施工的原则,按照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取土、弃土,严禁向河流、沟渠任意弃土。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须经沉淀后再排入污水管道或河流。将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或采取措施回收利用。 3)施工结束后,各种垃圾均需按设计指定地点堆放,待完工后按设计要求统一处理。严格禁止向沟槽、河道堆弃。施工废水含泥沙和悬浮物,直接排出会阻塞排水沟和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工地内积水若不及时排出,可能孳生蚊虫,传播疾病。对此,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隔油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回用,输电线路施工废水可经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等,沉淀物和废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尽量避免造成水源污染。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分散于工程沿线,产生的生活污水借助线路沿途附近民居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施工中不应切割、阻挡地表水和地下水径流,避免引起环境的变化。及时取得天气变化的资料,指导施工及采用相应的保护水土流失的措施。 4、施工固废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然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 (3)废弃材料经统一收集后由各自权属单位统一回收。 (4)线路施工开挖多余的土石方用作塔基基础回填,以及周边绿化,禁止任意倾倒,不外弃。 (5)削坡产生的土方量应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处理。 (6)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产生的沉淀物和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在做好上述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施工固废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5、施工期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本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影响,以及因土地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根据项目不同工程施工情况,拟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减少土地占用 建议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基塔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妥善处置,削坡产生的土方量应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处理。 ②绿化和植被恢复 线路施工完毕,对施工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恢复植被应当为当地物种。 ③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2、施工应尽量避开常见动物繁殖季节,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合理组织,施工行为 2、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尽量减少施工道路的规模和数量。 ④水土保持 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2、开挖时将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并及时恢复植被。 3、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临时堆场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4、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雨季施工。 6、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开在暴雨季节开挖土方。并预先搞好施工场地排水工作,保证排水系统畅通。施工单位应备有防雨薄膜,遇上暴雨,用于遮盖临时土方堆场,减少雨水冲刷。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回填方应及时夯实,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生态的原貌,减少对生态的扰动与破坏。 (2)塔基基础的开挖采取必要的防治和预防水土流失措施,以减小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材料的覆盖,减少临时工程开挖,完工后及时恢复植被。 (3)保护好开挖区域的自然环境,尽可能减少开挖或不开挖施工基面,尽量减小对建设区域自然地貌及植被的破坏,保护边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等。 (4)业主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 (5)塔基开挖多余的土石方用作塔基的基础回填,以及周边绿化,禁止任意倾倒。削坡多余的土石方按时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本工程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上述措施进行污染防治,并加强监管,使本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公示时间2023-08-10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23391131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同意。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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