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交通市政类项目综合管线竣工实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SJC2023052501
1.2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交通市政类项目综合管线竣工实测服务
1.3 项目预算:约150万元
1.4 采购需求:开展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交通市政类项目综合管线竣工实测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5 服务周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1.6 时效及质量目标:沿山大道一期等11个已完工项目在2023年7月30前完成测绘并向江北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完成汇交入库取得管线测绘成果汇交回执单,其余项目在收到测绘任务30日内完成测绘并向江北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完成汇交入库取得管线测绘成果汇交回执单,成果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说明: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后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将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提供复印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说明:将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说明: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说明: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测绘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2.4 第2.1(5)承诺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请于2023年05月25日17时00分至2023年06月01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费到账时间和报名资料邮件收到时间迟者为准)通过百度网盘获取本项目报名表及报名资料(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Zv9QWy0ZHdNoUaDEluU2w?pwd=ejis
提取码:ejis),并将填写后的报名表、报名资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交费记录的截图(交费时需备注公司简称加项目名称)发送至63533173@qq.com邮箱,咨询电话025-52687159(咨询时间:9: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付款码详见百度网盘报名资料,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14:30分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河路100号106室
4.3 响应文件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4.4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发布公告。
6.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3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肆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5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6.6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河路100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胡工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25-58193763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单位: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办公楼4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5-52687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