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二、采购人地址:六安市梅山路交通大厦;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马庆东 13956131791;
四、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氢燃料电池10米系列公交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ACGZX-H2020-030);
五、采购项目类型:货物类 ;
六、拟采购货物的说明:氢燃料电池10米系列公交车;
七、采购预算金额:1904万元;
八、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文件(六政{2019}1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意见”及六安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22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
2、燃料电池生产单位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六安市重点招商引资单位,是安徽省2018年第三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单位,拥有安徽省首个燃料电池院士工作站,作为金安经济开发区氢能产业园落户的第一家企业,具有产业集群效应,带动周边数百人就业,贡献突出。同时,该企业在这本项目上技术水平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3、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与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性合作协议,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燃料电池客车研发、制造、服务等领域具有优势。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在六安地区氢燃料电池公交唯一代理商,具有氢能源公交车销售资质。
4、为实现六安市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运营,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安徽省唯一一座固定式加氢站,日储氢量1000KG,加注量400KG,具有高质量、符合燃料电池车辆使用、稳定的氢气来源,每日可满足六安地区50~80台燃料电池汽车运营加注。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312国道与新阳大道交叉口;
十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无。
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无。
十二、公示期限:2020年 5 月 20 日至2020年 5 月 26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同时抄送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注:1、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办理CA联系电话400-880-4959。
2、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活动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
话:400-998-0000。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416室
联系人: 朱兵
电话: 0564-5150098
(二)监督管理部门: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淠望路交叉口
联系人:余 涛
电话:0564-3378262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 5 月 20日
附件:
- 10米系列氢燃料车项目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