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81.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020-836300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人民医院生殖中心迁址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通过我院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省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8号广湾18商务港3、4层。

2.1.2工程建设规模:广湾18商务港建筑高度99米,地上28层,地下2层,裙房6层,总建筑面积约57890.56平方米;该项目位于广湾十八商务港裙楼3-4层,计划改造为生殖中心医疗及配套用房,装修改造面积为2952平方米,主要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含洁净工程)、医用气体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2.1.3项目总投资1612.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351.00万元。

2.1.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报批报建45个日历天,施工时间135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

2.2.2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的现状摸查、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前期阶段

1.1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

1.2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优化设计(含估算)、效果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送审、配合审核工作)、设计配合及竣工图编制审核、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等。范围主要包括:

1)设计任务书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净化)、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医用气体工程等专业施工图设计等。

2)协助规划、环评等各专业报建、施工图审查、消防报建、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设计方案咨询工作。

4)负责专项设计工作。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承包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将相关专业部分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实施并签订分包合同。

5)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蔽、防护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6)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容工程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7)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8)除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工程开工时,涉及本合同范围内的承包人各专业设计人员至少每周驻场一天,且驻场服务费已包含于本合同设计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工程实施阶段

2.1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本项目临时围蔽、防护等工程的施工工作。

2)负责的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工程。

3)负责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

4)负责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消防验收、质量验收等工作。

5)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根据施工图纸内容及要求,编制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方案及估算报发包人。

6)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7)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本合同价款中。

2.3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本项目标的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审核、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险、试运行及包验收通过等工作。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基础资料和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资料)

2.4前期服务机构:

1)可研编制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设计概算编制单位: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招标人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81.9万元,其中施工费控制价为1351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30.9万元(含方案优化设计(含估算)、效果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送审、配合审核工作),设计配合及竣工图编制审核,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等)。投标报价由设计费、施工费报价组成,本项目设计费投标报价采用数值报价方式,施工费投标报价同时采用下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方式。投标人对每一分项(如设计、施工)只能报一个投标数值报价和下浮率报价,数值报价以元计。

1)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 309000元,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设计费报价;按建筑面积总价包干(如建筑面积调减,应调减设计费用)。

2)施工费: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13510000元,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施工费报价及下浮率;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如建筑面积调减,应调减施工费用。

投标价超过施工费或设计费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补偿,投标费用自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①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2.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各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④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未在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5.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开标室。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广东省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382781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

2)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       联系电话:020-8363007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人民医院

异议受理电话:020-83827812

地址:广东省广州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

8.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9、中标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10、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到位(即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出勤率)。

9.其他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形式评审或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3)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5)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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