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东兴区2021-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48.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0112022000136
预算金额14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老师0832-880200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东兴区2021-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局
行政区域 东兴区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06日 00:37
评审专家名单 李尚华,王勇,刘军
总中标金额 ¥148.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2-8802008
采购单位 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凤窝街2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2-2252178
代理机构名称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2-8802008
附件:
附件1 评审情况表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1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2
附件4 N5110112022000136-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东兴区2021-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

一、项目编号:N5110112022000136

二、项目名称: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东兴区2021-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内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内江市中区东坝街92号1幢 1,4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内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水利管理服务 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服务 东兴区2021-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建设任务。 1、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要求:按照《四川省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技术要求(2021-2023)》,开展补充调查评价工作。通过开展山洪灾害补充调查,全面、准确地查清东兴区重点城(集)镇危险内人口分布及住房情况,摸清重点城(集)镇山洪灾害防治现状等基础信息,并建立山洪灾害补充调查成果数据库,为山洪灾害评价和防治提供基础数据。包括不限于重点城集镇调查评价、建立危险区动态管理和分级管理清单、数据审核汇集等内容。 2、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要求:2021-2023年,持续、规范、长效组织开展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显著增强山丘区群众的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其中,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持续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等。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应符合《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四川省山洪灾害防御标示标牌制作要求》、《简易雨量报警器技术要求》的要求。 2022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按照《四川省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技术要求(2021-2023)》开展补充调查评价工作,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应符合《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四川省山洪灾害防御标示标牌制作要求》、《简易雨量报警器技术要求》的要求。 1,48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尚华、王勇、刘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人民币20,300.00元(大写:贰万零叁佰元整),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投诉电话:0832-2262730。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466号。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邮编:6411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局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凤窝街240号

联系方式:0832-2252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0832-8802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832-8802008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6日


相关附件:
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1.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2.jpg
N5110112022000136-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东兴区2021-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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