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8-10号炉静电除尘器附属设备更新(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铭亮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函186866925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7
公告正文
8-10号炉静电除尘器附属设备更新(二次)
8-10号炉静电除尘器附属设备更新(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
(1)拆除岩棉保温。
(2)底部砌砖墙,内、外抹灰,室内侧大白粉刷。
(3)支架安装、C型钢安装。
(4)新安装夹心岩棉保温板。
(5)拆除蒸汽采暖系统。
(6)新增采暖系统,采用高温水采暖,在10号炉脱硫岛取点。
(7)新制作A型焊接暖气包。
(8)制作暖气保护罩,刷黑、黄警示条。
(9)LED照明安装。
(10)地面金刚砂硬化。
(11)钾基地坪固化剂。
(12)电缆桥架安装。
(13)楼梯踏步修复安装及格栅板平台安装。
详见技术要求及标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标段名称:8-10号炉静电除尘器附属设备更新(二次)
2.2建设地点:锅炉车间8-10号炉静电除尘器处
2.3计划工期:施工进点会召开为开始日,本工程施工工期60日。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601101(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外埠企业须按照相关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的备案登记信息以开标当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cx.jlsjsxxw.com/corpinfo/CorpInfo.aspx)”入吉企业查询结果为准。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0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0和2021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1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施工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3.1.4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1)注册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2)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否则视为无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人员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项目部其他人员供应商应承诺按照项目实际需求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合理配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6日18:00至2023年5月12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8:3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洛阳路3455号
联系人:刘铭亮
电话:13944915138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王函、王龙
座机号码:0431-81868697、0431-81868662
手机号码:18686692569、17390903577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8-10号炉静电除尘器附属设备更新(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
(1)拆除岩棉保温。
(2)底部砌砖墙,内、外抹灰,室内侧大白粉刷。
(3)支架安装、C型钢安装。
(4)新安装夹心岩棉保温板。
(5)拆除蒸汽采暖系统。
(6)新增采暖系统,采用高温水采暖,在10号炉脱硫岛取点。
(7)新制作A型焊接暖气包。
(8)制作暖气保护罩,刷黑、黄警示条。
(9)LED照明安装。
(10)地面金刚砂硬化。
(11)钾基地坪固化剂。
(12)电缆桥架安装。
(13)楼梯踏步修复安装及格栅板平台安装。
详见技术要求及标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标段名称:8-10号炉静电除尘器附属设备更新(二次)
2.2建设地点:锅炉车间8-10号炉静电除尘器处
2.3计划工期:施工进点会召开为开始日,本工程施工工期60日。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601101(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外埠企业须按照相关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的备案登记信息以开标当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cx.jlsjsxxw.com/corpinfo/CorpInfo.aspx)”入吉企业查询结果为准。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0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0和2021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1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施工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3.1.4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1)注册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2)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否则视为无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人员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项目部其他人员供应商应承诺按照项目实际需求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合理配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6日18:00至2023年5月12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8:3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洛阳路3455号
联系人:刘铭亮
电话:13944915138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王函、王龙
座机号码:0431-81868697、0431-81868662
手机号码:18686692569、17390903577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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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ZB20230667/01 | 8-10号炉静电除尘器附属设备更新(二次) | 工程 | 2023-05-06 18:00 | 2023-05-12 23:00 | 2023-05-17 08:3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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