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市政路灯配电工程监理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705.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市政路灯配电
工程监理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市政路灯配电工程监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圳美绿道路灯为历史遗留ppp项目,涉及车行道路灯782盏,人行道路灯165盏,合计947盏。存在几项主要问题需处置:原建设规划全线路灯缺乏电源,需要新建24个变压器引入电源;缺少相应的20套箱变系统;灯具总体情况完好,86盏损坏路灯缺乏修缮维护;120盏灯具照度无法满足城市支路标准,实用效果较差需更换。
建设要求:新建柱上自动化开关6台,新增100kVA终端型(带高压计量)箱变9台,新建电缆通道2048米,新建3*70电缆1200米,新建户外低压动力箱9台,新建低压电缆2500米,新建低压电缆通道3800米,更换灯具200盏等。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前期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监理、设计、采购、施工等完成本项目包含的所有工作。项目总投资匡算为705.7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6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暂定53.1万元,预备费暂定20.6万元。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市政路灯配电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施工准备工作,经业主同意下达开工令;
(2)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与设计技术交底,做好记录,提交会审纪要;
(3)参与招标人与承包商施工承包合同编制与审核,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施工方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施工方现场施工管理;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3.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审核变更单;
(1)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审核和签署工程竣工申请报告;
(2)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移交证书;
(3)检定和核对所有承包商移交的竣工图和资料;
(4)协助业主与承包商完成工程总结算及有关工作;
(5)协助业主完成完整的竣工验收修补清单。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备监理专业(市政公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21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2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5889303470
(二)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报价单模板.docx
工程监理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市政路灯配电工程监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圳美绿道路灯为历史遗留ppp项目,涉及车行道路灯782盏,人行道路灯165盏,合计947盏。存在几项主要问题需处置:原建设规划全线路灯缺乏电源,需要新建24个变压器引入电源;缺少相应的20套箱变系统;灯具总体情况完好,86盏损坏路灯缺乏修缮维护;120盏灯具照度无法满足城市支路标准,实用效果较差需更换。
建设要求:新建柱上自动化开关6台,新增100kVA终端型(带高压计量)箱变9台,新建电缆通道2048米,新建3*70电缆1200米,新建户外低压动力箱9台,新建低压电缆2500米,新建低压电缆通道3800米,更换灯具200盏等。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前期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监理、设计、采购、施工等完成本项目包含的所有工作。项目总投资匡算为705.7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6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暂定53.1万元,预备费暂定20.6万元。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市政路灯配电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施工准备工作,经业主同意下达开工令;
(2)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与设计技术交底,做好记录,提交会审纪要;
(3)参与招标人与承包商施工承包合同编制与审核,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施工方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施工方现场施工管理;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3.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审核变更单;
(1)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审核和签署工程竣工申请报告;
(2)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移交证书;
(3)检定和核对所有承包商移交的竣工图和资料;
(4)协助业主与承包商完成工程总结算及有关工作;
(5)协助业主完成完整的竣工验收修补清单。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备监理专业(市政公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21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2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5889303470
(二)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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