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滇池绿道环草海苗木储备基地(昆明城市园林植物专类园)测量及地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4.53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cfw-2023-07791
预算金额14.53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0871-65326090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连婕0871-6833899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KCFW-2023-07791

二、项目名称: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滇池绿道环草海苗木储备基地(昆明城市园林植物专类园)测量及地勘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邦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西城心景西塔1105号

成交金额:14533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滇池绿道环草海苗木储备基地(昆明城市园林植物专类园)测量及地勘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1)本项目测量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GS2000坐标系,比例尺1:500,测绘范围为项目占地面积130亩,边界外扩50米范围地形图测绘。②现场控制点制作(水泥钢钉)3个点位。③提供1:500地形图纸质版测量成果图纸2份,电子版成果资料(刻光盘2份)。(2)本项目场地占地面积约130亩,地勘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钻孔间距按15米方格网布置,布置勘察钻孔不得少于350个点位,单个钻孔深度2.0米。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1)勘察工作按照《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021-2001)、《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开展工作,保证勘察质量,确保测量、记录、取样和试验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2)按照《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CJJ/T73-2019)等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测量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27个日历天内完成测量及勘察工作,并出具测量、勘察报告,若因不可抗力或建设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振鹏、吴敬平、陈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下浮10%按“服务类”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单位一次性缴清给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金额为196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中标供应商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2层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前台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等事宜。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景泰街百丽园东侧120米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871-65326090

名 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方式:0871-68338999

项目联系人:连婕、孙志奇

电 话:0871-683389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详见评审报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原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交)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滇池绿道环草海苗木储备基地(昆明城市园林植物专类园)测量及地勘服务项目项目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昆明市绿化服务中心滇池绿道环草海苗木储备基地(昆明城市园林植物专类园)测量及地勘服务项目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之一;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邦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8 人,营业收入为 175 万元,资产总额为 123 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云南邦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20231224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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