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零余额账户银行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零余额账户银行服务项目相关服务。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零余额账户相关服务。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机构,且同一系统商业银行的各分支机构视为一家供应商参与评审;(2)投标人须持有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3)供应商具备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资格(4)投标单位须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11至2021-12-1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水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39号建华城市广场A座608)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清晰可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和其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 3)《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21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与泰山街交口西南角金峰集团5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sjz.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水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39号建华城市广场A座608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炜 |
联系人: | 许海霞 |
电话: |
0311-86688972 |
电话: | 1803220536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244391607@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