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电厂小区重新布线、安装充电设备及增设膜结构车棚工程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金额
33.0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04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曹美玲0515-699269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佳晟轩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咸芹158619252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实施电厂小区重新布线、安装充电设备及增设膜结构车棚工程。该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老旧小区专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电厂小区重新布线、安装充电设备及增设膜结构车棚工程。
1.2工程地点:射阳县电厂小区境内。
1.3工程内容:电厂小区重新布线、安装充电设备及增设膜结构车棚,拟在原车棚内计划安装310个充电接口,9号楼、10号楼北侧采用膜结构安装24个充电接口,总计334个(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5最高投标限价:33.046051万元。
1.6资金来源:老旧小区专项资金。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要求:10日历天。
1.10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2月。
1.11招标计价方式:公开招标。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其他要求:
2.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2业绩要求:无。
2.4.3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5)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6) 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 投标申请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6600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
3.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以现金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3.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四、工程付款方式(5:3:2模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初审价的80%(含以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按终审价结清剩余工程款;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注: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7.1、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上发布。
7.2、报名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5日8:00-11:00,下午14:00-17:00。
7.3、报名方式:微信报名(微信号:15861925262)。
7.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5、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曹美玲
联系电话:0515-699269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佳晟轩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夏咸芹
联系电话:15861925262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电厂小区重新布线、安装充电设备及增设膜结构车棚工程。
1.2工程地点:射阳县电厂小区境内。
1.3工程内容:电厂小区重新布线、安装充电设备及增设膜结构车棚,拟在原车棚内计划安装310个充电接口,9号楼、10号楼北侧采用膜结构安装24个充电接口,总计334个(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5最高投标限价:33.046051万元。
1.6资金来源:老旧小区专项资金。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要求:10日历天。
1.10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2月。
1.11招标计价方式:公开招标。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其他要求:
2.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2业绩要求:无。
2.4.3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5)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6) 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 投标申请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6600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
3.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以现金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3.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四、工程付款方式(5:3:2模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初审价的80%(含以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按终审价结清剩余工程款;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注: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7.1、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上发布。
7.2、报名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5日8:00-11:00,下午14:00-17:00。
7.3、报名方式:微信报名(微信号:15861925262)。
7.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5、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曹美玲
联系电话:0515-699269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佳晟轩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夏咸芹
联系电话:1586192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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