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
二、 采购人地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4楼 ;
三、 采购人联系电话: 0557-3022263;
四、 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量子保密通信党政军警专网一期工程;
五、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量子保密云服务通过量子密钥生成终端、量子密钥管理机、量子安全路由器、光量子交换机等专利技术设备,将敏感数据实现高效、安全的保密云存储;
六、 采购预算金额:2376.91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安徽省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皖北〔2017〕544号)中明确要求:“支持亳州、宿州市等皖北城市纳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积极参与量子保密通信京沪干线建设,加快建设宿州量子通信技术应用基地和数据支撑平台。”宿州市作为量子保密通信京沪干线重要节点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量子保密网络建设,本项目作为2018年宿州市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和考核任务,应抓紧推进实施。
自2016年起,宿州市已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安徽国盾量子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具体承建宿州量子保密通信项目、宿州基地保密节点系统项目和宿州量子保密通信京沪干线宿州接入点等3个项目。本项目作为以上项目的扩建和业务拓展,考虑其与原项目的无缝对接和高效连通,规避技术对接存在的不确定风险,保护原项目的投资,以确保本项目顺利接入量子保密通信京沪干线。;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国盾量子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宿州市高新区拱辰路8号;
十、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建议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吴义灵 |
高级工程师 |
宿州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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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久嵬 |
/ |
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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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璐鑫 |
工程师 |
中国联通宿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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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涛 |
高级工程师 |
宿州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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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锋 |
工程师 |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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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叉口,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周芳 联系电话:0557-3032553
十二、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联系地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4楼
联系人:尹加龙 联系电话: 0557-3022263
十三、公示期限: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7日;(注:必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反映,同时抄送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中路556号;联系电话:0557-3905932)。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