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台州福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现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名称:台州福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AC、阳离子PAM药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ZCCC-【2022】-1102号
1、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1批PAC、阳离子PAM药剂。PAC75吨、阳离子PAM8吨。按采购单位需求分批次供货。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供应本次药剂能力的供应商。
2.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4、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2022年8月23日至 2022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427号报名。(申请人通过报名后,在报名期间可随时自行前往业主厂区测试药剂小样。)
注:具有“台州福星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药剂测试合格证明的供应商也须报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2022年8月23日至 2022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427号
5.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药剂大样)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至 2022年9月2日(北京时间, 下同),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 17时,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十塘台州市区有机物循环利用中心(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西边30米)。递交时必须出具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期间联系委托人测试最终药剂大样,每位申请人最终药剂大样测试时间均为两天。试药期间,申请人与委托人须同时在场。①最终药剂大样污泥脱水效果要求“污泥含水率≤88%”。②处理每吨污水药剂用量要求“PAC用量≤6.2kg,阳离子PAM用量≤0.35kg”。)
6.1、药剂大样规格:PAC为2t:有效物质含量为28%,其他物质含量按照GB15892-2003二类,固体要求。性状为固体。
阳离子PAM为100kg:有效物质含量为88%,分子量为1200万,离子度为60,其他物质含量按照GB17514-2008二类要求。性状为固体。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放弃,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8、其他
8.1资格预审结果确认后,采购人支付通过本次资格预审药剂大样测试的申请人10000元补偿费并发放药剂测试合格证明,采购人不予支付未通过药剂大样测试的申请人任何补偿费用。
8.2原药剂测试合格单位可直接凭原“台州福星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药剂测试合格证明可不进行试药,若原药剂测试合格单位希望重新试药,则按新的测试结果出具证明。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台州福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十塘台州市区有机物循环利用中心(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西边30米)
联系 人:王工
电 话:0576-88585135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工人西路427号
联系 人:胡工
电 话:0576-88519890
时间: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