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雨住建复[2018]13号
预算金额800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虹桥饭店升级改造工程家具采购项目标段二:公区包间自助餐厅家具招标变更公告

2024-07-1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AYH190046-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兴路片区老旧小区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雨住建复[2018]13号)。项目业主为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梅山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兴路片区。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中兴路片区,共包括151幢房屋的出新,建筑总面积约28.2万平方米。老旧房屋整治、环境整治、杆线序化等。
2.1.4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含设计费260万元)。
2.1.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包含设计及施工)。
2.1.6其他:本项目属于可行性研究完成之后进行的总承包招标。
2.2质量要求:
2.2.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
2.2.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3物资采购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3招标范围:中兴路片区老旧小区整治工程共包括151幢房屋出新,总建筑面积约28.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老旧房屋整治、环境整治、杆线序化等。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1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深化设计、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图审、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3.2施工内容: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老旧房屋整治、环境整治、杆线序化等。
2.3.3采购内容包含: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采购、装卸、保管、安装、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工作内容。
2.4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1.2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栋1706室)。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5.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6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7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3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64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沿街立面整治出新、房屋修缮及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整治、村庄出新整治等单项工程合同)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必须为录入南京市“e 路阳光”信用平台企业信用库,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3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64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沿街立面整治出新、房屋修缮及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整治、村庄出新整治等单项工程合同)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二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建筑面积、建安费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3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64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沿街立面整治出新、房屋修缮及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整治、村庄出新整治等单项工程合同)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施工业绩必须为录入南京市“e 路阳光”信用平台企业信用库,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3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64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沿街立面整治出新、房屋修缮及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整治、村庄出新整治等单项工程合同)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必须为录入南京市“e 路阳光”信用平台企业信用库,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3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64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沿街立面整治出新、房屋修缮及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整治、村庄出新整治等单项工程合同)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二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建筑面积、建安费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3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64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沿街立面整治出新、房屋修缮及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整治、村庄出新整治等单项工程合同)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施工业绩必须为录入南京市“e 路阳光”信用平台企业信用库,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评标方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投标报价:5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3、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针对小区现状,满足各小区出新要求。(满分4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满分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满分3分)
(1)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设计及验收标准。(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8、设计深度(满分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二、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备注:
(1)方案设计文件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不得超过200页,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方案设计文件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评分的平均值即为投标人该项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未提供。
(5)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等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本项目采用二阶段评标程序。
①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
a.根据评标办法中“设计文件”的评审因素对投标人的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b.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c.设计文件得分汇总出现并列第5名的,则所有并列第5名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d.第一阶段设计文件的得分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
②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7)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将一阶段得分与二阶段得分相加,为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初步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初步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如果报价仍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排名靠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3月29日17时11分到 2019年4月8日17时11分 为止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4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贰份(U盘或电子光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梅山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华门外梅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栋1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年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2389690-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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