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博物馆展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22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金塔县博物馆展柜采购项目,金塔县博物馆对本项目以邀请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甘肃文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山东文保文物修复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潍博文物修复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GY(2021)160号
二、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
数量、规格 |
技术要求 |
坡面柜 |
数量:5个 规格:1200mm×620mm×1090mm |
照明:LED灯泛光照明 玻璃:5+5超白夹胶玻璃 展柜材质:细木工板外包展布;外部采用专业铝型材;采用博物馆专用锁具;内部钢骨架外饰钣金喷涂。 性能要求:气压杆上翻开启,展示玻璃切角45°无影胶粘接,可调节地脚脚轮可移动 |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3)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具有省级文物局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
(5)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参加此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均需清晰可辨,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竞价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货物、运输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中标人承担项目质保期内维修费用(包括人工及材料、运费、税款等所有相关费用);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不得将项目肢解分包或转包;
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4、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15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17时00分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博物馆
联系人:桂 霞 联系电话:13659378919
联系地址:金塔县博物馆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兴彦 联系电话:18919425168
地 址:酒泉市金塔县环城东路52号
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