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大营门街道办事处机关大营门街苏州道98号办公用房改造修缮工程(项目编号:MDGP-2023-B1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9.0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dgp-2023-b102
预算金额109.0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2-883977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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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大营门街道办事处机关 大营门街苏州道98号办公用房改造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MDGP-2023-B1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营门街苏州道98号办公用房改造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DGP-2023-B102
项目名称:大营门街苏州道98号办公用房改造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0915万元
最高限价:109.091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09.0915 109.0915 房屋修缮 天津市大营门街苏州道98号办公用房改造修缮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1.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或证明材料。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 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B.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声明。 5.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 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建筑资质材料(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 A.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B.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 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 人员配备要求及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1. 正项目经理1名: (1) 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2) 正项目经理任命书原件; (3) 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劳务合同复印件; (六)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方式:(一)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6日,每日9:00-11:0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三)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现金支付,现场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大营门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营门街苏州道96号
联系方式:022-23250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联系方式:022-88397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2-88397766
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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