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102-00060
预算金额309.92万元
招标联系人-13604275536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雪梅0427-236151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JH24-211102-00060

项目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平安城市监控项目线路租用及平安城市一期、二期、城乡一体化第一、二期视频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平安城市监控项目线路租用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13号

中标(成交)金额:3,099,216(元)

评审总得分:100(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平安城市一期、二期、城乡一体化第一、二期视频维保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13号

中标(成交)金额:2,804,616(元)

评审总得分:9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平安城市监控项目线路租用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平安城市监控项目线路租用(C24110000信息技术、信息传输类合作服务)

服务范围:提供1131个监控点位10M数据专线接入服务及1项区政法委反邪教视频数据专线接入服务,现场专业支撑和驻场等延伸服务,并提供二三维数字孪生GIS服务和数据生产能力,对全域视频监控点位信息实现全局管理和控制。

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供应商不论使用何种技术,均应满足租赁方所购买服务的要求,供应商需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供应商需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 (2)线路基本要求:供应商为租赁方中心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供应商为租赁方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且带宽具备扩容能力;供应商提供的接口类型为FC或SC单模光纤接口或租赁方指定的接口,带宽及制式满足租赁方要求;供应商在租赁方中心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自愈时间<50ms。供应商在租赁方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且自愈时间<50ms。 (3)广域网线路性能要求:骨干网双路由保护;骨干链路传输误码率(BER)<10E-7;网络可用性:99.99%;传输时间≤(10+0.01G)ms(G是电路长度(km));线路发生故障时,骨干线路主备用电路切换时间(自愈时间)<50ms;传输设备时钟性能符合 ITU-TG.813 建议要求。 (4)本地电路路由分别安排在骨干传输保护措施的系统中,选择优质电路通道,将租赁方数字电路全部纳入性能优良的传输网络之中,并配置在网络之中的最高等级优质通道,确保电路的服务质量,本地电路可用率优于99.99%。根据电路通道组织情况,将骨干电路尽量放在转接点少的传输网络中,保证电路的延时最低、可靠性最高。 (5)供应商应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两年,合同须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标准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甲方视频监控系统主管部门对本季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上线达标率不低于95%方可通过验收。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平安城市一期、二期、城乡一体化第一、二期视频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机房升级维护服务(C16079900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包括视频存储服务、图片存储服务、视频及图片管理服务、视频云管理服务、机房网络升级改造服务、UPS升级改造服务、巡检维护服务、数据迁移服务、机房配线整理服务等。

服务要求:我公司按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平安城市监控项目线路租用及平安城市一期、二期、城乡一体化第一、二期视频维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机房升级维护服务要求提供服务。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两年,合同须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标准遵循相关内容服务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甲方视频监控系统主管部门对本季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上线达标率不低于95%方可通过验收。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类

名称:平安城市一期、二期及城乡一体化第一、二期视频维保服务(C16079900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包括视频监控改造服务、调优服务、杆体保险服务、点位维护服务等内容。

服务要求:7*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故障响应时间30分钟,重大问题需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偏远地区除外,如遇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重要保障,需成立专业维护小组,为系统提供重点保障。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两年,合同须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标准遵循行业相关内容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甲方视频监控系统主管部门对本季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上线达标率不低于95%方可通过验收。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佩宁、赵春艳、刘凤、吉秀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平安城市监控项目线路租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平安城市一期、二期、城乡一体化第一、二期视频维保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            

地址: 双台子区城北街10-1              

联系方式:  13604275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创业大厦5楼            

联系方式: 0427-2361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雪梅           

电 话:0427-236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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