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第二十三批第26包(切粒机等)询价结果公告
价格尚未公布
开滦煤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联系人:杨大志
电话:0315-3034296
交 货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唐港区港兴大街与中浩大道东北角开滦煤化工研发中心(中浩公司院内)
具备相关资质的广大厂商
物资名称:切粒机等4笔
数量:一批
交货时间:2017年4月17日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唐港区港兴大街与中浩大道东北角开滦煤化工研发中心(中浩公司院内)
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4月7日09时
注:本次询价系统不设置二次报价
请参加报价的厂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2017年4月6日9时前)缴纳标书费100元,标书费打入指定账号,如未按规定缴纳标书费该报价视为无效。
标书费账户明细为:
企业名称: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行唐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2061200012011007597
联系人: 杨大志
联系电话:0315-3034296
有意报价供应商请从主界面登录后按提示操作
报价说明:
报价为最终目的地交货含税单价(以下简称报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无特殊注明时,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7%,货币单位:元,最多保留到元后两位。
1、供货方未按收货方要求正确合理的输入报价,其责任由供货方承担。
2、供货商依据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不能准确报价时,请与现场结合,核实准确后再报价。
3、本次报价暂时不收履约保证金,下面有关履约保证金的条款暂不实施;
4、因供货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收货方生产或造成损失时,收货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停止供货方对该类物资的供货资格,并由供货方赔偿全部损失;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时,收货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停止供货方的供货资格,追究法律责任,并由供货方赔偿全部损失。
5、供货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该批货款总额的3‰缴纳违约金,超过5个工作日的收货方有权拒收。
6、供货方承诺后不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收货方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供货方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串通等行为时,供货方承担有关责任,收货方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
8、开票信息:请中标厂商与物资接收方业务员联系。
附件名称 | 操作 |
物料信息 | 采购数量 | 交货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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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切粒机 |
规格与型号:LQ-60型 详见附件 品牌: |
1.000000台 | 2017-04-17 |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吹吸式低噪音风机 |
规格与型号:功率2.2kw 循环暖风强干燥功能 移动方便 可高矮调节 品牌: |
1.000000台 | 2017-04-17 |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冷却水槽 |
规格与型号:2mm厚镜面板304不锈钢 2000mm长 400mm宽 300mm高 脚轮横跨宽1000mm 品牌: |
1.000000个 | 2017-04-17 |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料斗 |
规格与型号:800×800×700mm 2mm厚内外镜面板304不锈钢 有脚轮 品牌: |
1.000000个 | 2017-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