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5T抱罐车出厂翻新大修-CJXCG230077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jxcg23007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5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RDBTG23021400104 询价单标题: 35T抱罐车出厂翻新大修
币种: 人民币 招标编号: CJXCG230077
税率: 13% 询单类型: 采购
定量/定价: 定价不定量 询价单状态 已发布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2-14 13: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2-15 09:00:00
是否定向: 定向 保证金额: 0.0000
招标期限: 物料总项次: 1
供货开始时间: 2023-02-13 供货结束时间: 2023-08-31
采购组织: 轮次: 第 1 轮
物料信息
序号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型号和规格 说明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1 Q900614378 35T抱罐车出厂翻新大修 35T抱罐车出厂翻新大修...35T抱罐车... ... 1.0000
基本条款
条款类别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 说明: 我公司(以下简称定作方)拟对大连基地 35T抱罐车出厂翻新大修 进行招标采购,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评标原则为投标报价最低的厂家中标,可分项中标,承兑和电汇价格都报。
- 产品质量要求: 严格按投标报价表中计划明细的图纸、规格、型号、品牌、技术协议及质量标准进行报价,无图纸或技术协议的承揽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既无图纸、技术协议,也无国家/行业标准的,需满足定作方使用现场的工况环境。如有差异或替代,需在投标报价表备注列详细说明,以确保所供产品满足车间现场安装及使用要求。承揽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其他协议外的维修项目时,应及时与定作方协商解决。质保期:自交付日起2000小时。若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则由承揽方负责免费维修。
- 产品验收标准及不合格处理规定: 交货时,需附合格证、质保书等技术资料。对于不合格产品,则由承揽方负责免费按合同要求更换或退货,并作为合格承揽方评级的依据之一。如为进口产品,承揽方须提供产品的原产地证明或报关单复印件。
- 产品包装要求: 按照产品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包装物不回收。
- 运输方式: 交付地点:投标单位送货至大连基地登沙河物供仓库,物资往返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 产品交(提)货日期: 1、本标书招标数量为定价定量,招标期限为壹年。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定作方技术质量要求生产维修并供货,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承揽方接到定作方通知后 50个日历日 送达定作方。需安装与调试的,承揽方人员的食宿费用与安全由承揽方负责,并与定作方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承包协议。 3、若投标单位对部分物代码的物资无法满足标书中要求的交货日期交货,请在投标时单独提出。
- 货款结算方法: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包装费及13%增值税税金等其它所有费用,并开具全额13%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 2、货到仓库验收合格开具发票结算后一个月付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自交付日起2000小时到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100%五个月左右银行承兑支付,承揽方不贴息)或电汇。
- 违约责任: 如中标,即严格按定作方规定的数量、时间及时供货。 1、因承揽方原因逾期开工或逾期完工不超14天的,承揽方每天承担合同总金额3‰违约金;超过14天的,承揽方除每天承担合同总金额额3‰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必要时,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 2、 承揽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约定,定作方有权要求承揽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价款、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定作方也有权拒收承揽方的承揽工作成果、解除合同,承揽方承担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 3、承揽方不履行或中途停止履行合同,未经定作方批准转分包及不遵守保密约定的,承揽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定作方对已承揽方已完工部分不予付款,并有权要求承揽方返还定作方已支付的款项。 4、由于承揽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本合同标的物中断运行或与其直接关联设备中断运行,由此造成的定作方损失由承揽方全额承担。因承揽方原因不履行合同,定作方有权扣除合同保证金。因承揽方原因违约造成的其它损失,由承揽方全额补偿。无论如何,在本合同项下因承揽方违约赔偿定作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五倍或标的物金额的十倍。
- 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等要求: 1、所有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书前,交付投标总价10000元 的投标保证金,交付保证金时要注明投标项目和款项用途,并在投标时将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或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保证金命名。在东北特殊钢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账面有应收账款的投标人,可出具证明以相当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格 式如下: 投标保证金划转函 东特采购管理中心及 东特股份 财务处: 我公司(厂)在贵公司有 应付账款大于 元, 月 日我公司(厂)参加贵公司 (货物名称)的采购投标,所需投标保证金 元,现委托 东特股份 财务处查实后,将本应付账款中的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委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逾时不交付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3、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将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事项,并得到中标人确认后,在该合同履行期满后,予以返还。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安东北特钢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合同版本如有需求,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并视情况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账号。并将银行回执或电子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 5、投标保证金汇款帐户: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账号:293460279385。 6、本项目标书费 200 元/份,投标时需将购标凭证扫描或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以购标费命名。 7、标书费汇款帐户: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账号:293460279385。
- 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 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 3、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时,请认真查看附件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和图纸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贵单位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所有内容; 4、承揽方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厂家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定作方的相关经济损失由承揽方负全责。 5、承揽方应认真查看技术协议、标书的所有内容,确保所承揽的项目具备相应的资质。即便定作方邀请了承揽方参与投标或议价,但若承揽方不具备相应资质,承揽方应主动提出并放弃该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揽方承担。 6、不购标或不按标书要求投标,定作方有权视其投标文件无效。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厂)自愿参加东北特钢集团关于 35T抱罐车出厂翻新大修 (大连)项目投标,招标书及其他附件上条款均已确认,若中标,严格按上述条款执行。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制表: 审核: 洽谈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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