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年hxyfw第03号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金慧禹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3
公告正文
2024年度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年hxyfw第03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900 万元,招标人为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恒鑫源公司所属30个项目部(含外部市场),需要技术服务人员150人,主要从 事工艺、电气、土建、信息、电仪等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度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度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 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并具有能够履 行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应具备建设工程监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人 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中至少一项; 3.4技术服务人员要求 3.4.1技术服务人员年龄原则不超过65岁(其中,对急缺的特殊专业如电气、工艺等人员 年龄不超过68周岁),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总监需要持符合国家规定有 效证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及文控需要持工艺、电气、土建、信息、电仪等工 程师证书或监理员证书,要求技术服务人员会看图、懂技术,识规范,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 作经验。 3.4.2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完成作业,严格执行所从事岗位的工 作标准和履行岗位职责,忠于职守、文明礼貌、爱岗敬业。 3.4.3技术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实事求是,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3.4.4技术服务人员不得违反保密规定,对甲方(业主)、公司内部、项目部、外部提供的 相关数据、资料严格执行保密守则。 3.4.5技术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公司的工作安排和调度,保证公司作 业的正常运行。遵守项目部(单位)上下班纪律,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 离开工作岗位。做到有事先请假,事后要销假。对不服从和执行公司工作安排和调度或不遵 守劳动纪律人员人员,退回劳务服务单位。 3.4.6技术服务人员应熟知并接受公司依据项目(单位)上报的考勤、岗位、在岗地区、日 常考核等资料,按照“上岗享受,离岗停发”的原则计算服务人员上岗出勤劳务费或技术服 务费薪资政策。 3.5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 行为,无违约现象;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且能够独立保证员工的各种合法权益。; 木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9日至2023年4月13日,08:30 至11:30,14:00至16:00发售,请派代表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果是法人授权人)和营业 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审计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3室购买招标 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200,售后不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4.3招标文件不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11号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楼 二楼204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11号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楼 二楼204室。 七、其他 1.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 若逋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7家,推荐前6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4名为中 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等于6家,推荐前5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3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等于5家,推荐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2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4家,招标失败; 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优劣 顺序排列。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 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实施地点: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辽河油区及全国范围内施工区域。 3.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 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11号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楼二楼204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不少于1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银 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编号、项目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木单 位基本账户转出。将电汇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核对到账信息并出 具已确认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此凭证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有效凭证和退还的投标保证金 的依据投标人应索要该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可单独密 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 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 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11号 联系人:金慧禹 电 话:0427-7357053 电子邮件:jinhuiyu@petrochina.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笾乃网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Y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