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140105-2022-3-001296
预算金额190万元
招标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郭海英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湧0351-8710087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1052022CTP00248(SXXZY-FWTP-22023)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包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 雇主责任保险 | 批 | 报价:628082(元)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3层 | 91140000772513690T |
2 |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 雇主责任保险 | 批 | 报价:858814(元)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中心支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 | 91140100554122747X |
3 |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 雇主责任保险 | 批 | 报价:363120(元)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 | 迎泽大街300号省公司综合办公大楼7-9层 | 91140100976160364E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 因工作特殊性,为确保工作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重大疾病时,得到有效保障,计划为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保期一年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 |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 因工作特殊性,为确保工作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重大疾病时,得到有效保障,计划为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保期一年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3 |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 因工作特殊性,为确保工作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重大疾病时,得到有效保障,计划为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保期一年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忠秀,刘明选,武晓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第一包:9421.23元, 第二包:12882.21元,第三包:5446.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南路6号
联系方式:15503570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永利国际中心7层701室
联系方式:0351-8710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湧
电 话:0351-8710087
附件信息: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谈判文件(最终版).doc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谈判文件(最终版).doc
542.4K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编号:1401052022CTP00248(SXXZY-FWTP-22023)项目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谈判文件17一、总则1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一部分谈判公告2目录
八、询问和质疑31七、保密和披露30六、签订合同30五、采购程序和要求23四、响应文件的解密、退回、开启22三、响应文件18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83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64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2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36十、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34九、违约处罚33
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105-2022-3-0012961.项目编号:1401052022CTP00248(SXXZY-FWTP-22023)一、项目基本情况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谈判公告
本谈判项目共3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7.采购需求:6.最高限价:1900000.00元,其中第一包:633080.00元,第二包:861080.00元,第三包:405840.00元5.预算金额:1900000.00元,其中第一包:633080.00元,第二包:861080.00元,第三包:405840.00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项目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第三包:第二包:第一包:
序号 | 服务名称 | 人数 | 简要描述 | 备注 |
1 |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 833 | 因工作特殊性,为确保工作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重大疾病时,得到有效保障,计划为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
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 | 无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款项支付 | 保单生效后,按实际投保人数据实一次性支付 |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签订前,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由采购方确认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技术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内具体要求。 |
序号 | 服务名称 | 人数 | 简要描述 | 备注 |
1 |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 1133 | 因工作特殊性,为确保工作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重大疾病时,得到有效保障,计划为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
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 | 无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款项支付 | 保单生效后,按实际投保人数据实一次性支付 |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签订前,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由采购方确认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技术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内具体要求。 |
序号 | 服务名称 | 人数 | 简要描述 | 备注 |
1 |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 534 | 因工作特殊性,为确保工作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重大疾病时,得到有效保障,计划为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
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 | 无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款项支付 | 保单生效后,按实际投保人数据实一次性支付 |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签订前,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由采购方确认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技术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内具体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独立法人保险公司只允许有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合同履行期限: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保期一年。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2.地点:1.时间:2022年10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1月0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四、响应文件提交(2)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1.潜在供应商对此公告有异议或对所获取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永利国际中心7层701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5503570608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南路6号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15503570608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郭海英、亢荣荣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1-8710087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永利国际中心7层701室名称: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响应须知附表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0351-8710087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湧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第一包: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叁仟零捌拾元整 (小写)¥633080.00第二包:人民币:(大写)捌拾陆万壹仟零捌拾元整 (小写)¥861080.00第三包:人民币:(大写)肆拾万零伍仟捌佰肆拾元整(小写)¥405840.00注: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
2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3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 | 否 |
4 | 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 | 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解密时间30分钟。 |
5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6.政策性要求:无。7.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证明文件: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独立法人保险公司只允许有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8.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须提供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谈判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第一包:人民币:陆仟元整 ¥6000.00第二包:人民币:捌仟元整 ¥8000.00第三包:人民币:肆仟元整 ¥4000.00供应商在开标前,投标保证金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数额交纳,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出,并确保在开标之前到账。收款单位: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帐 号:351905148610601开户行号:308161039083财务联系人: 张培联系电话:0351-8710087注:(1)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谈判保证金或未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可简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10.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10.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0.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10.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注:(1)第1-9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10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3)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 |
6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服务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7.政策性要求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9.企业信誉证明材料;10.服务方案;11.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未对以上文件中标“★”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须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7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 |
8 | 谈判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9 | 谈判小组成员构成 | 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 |
10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11 | 现场勘查 | 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12 | 标前答疑 | 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13 |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谈判文件第五部分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第六部分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 |
14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本项目属商务服务业。 |
15 | 其他说明 | 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响应文件编制 |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2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2.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3 | 其他 | 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不再接收纸质文件。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 |
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定义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2.7谈判文件: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谈判活动规则和合同草案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谈判活动的主要依据,对谈判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6服务: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如按要求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履行售后服务、提供信息资料、组织相关培训等以及本谈判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5货物: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提供响应文件并参加报价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见前附表第3项)。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谈判(见前附表第2项)。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3.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的条件,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谈判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
(5)下载谈判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谈判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联合谈判协议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1-6项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谈判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若《谈判公告》接受联合体参加的: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包的谈判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5关于关联企业(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谈判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7关于分公司参加谈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
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发出通知(视为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谈判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6.通知5.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所需服务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将甲方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免费进行安装、调试,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5.谈判要求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谈判费用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谈判公告;7.1谈判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7.谈判文件的内容二、谈判文件
7.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第八部分相关附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及标准;
8.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下同)之前,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5谈判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4谈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7.3除非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8.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2、13项。而无论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8.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8.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
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2.2格式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编排顺序和系统要求,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0.2.1编排要求10.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技术要求中加“★”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
10.2.3.2响应文件加密本次谈判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3.1响应文件的份数10.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如供应商参加多包谈判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
10.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0.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0.3.2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3.1供应商应提交的谈判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5条第8款。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0.3谈判保证金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
10.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0.3.4.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3.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3.4.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3.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3.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0.4.5进口货物在进口过程中,若需向海关提交报关等手续,采购人负责提供相关材料。10.4.4本次谈判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10.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0.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及其他事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0.4.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货物价格、将中标(成交)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保险、售后服务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谈判报价
11.4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谈判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11.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4.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报价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解密、退回、开启13.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4对响应文件中字迹模糊、涂改或增删之处,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签字。13.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或签署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响应无效处理。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5.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谈判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5.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5.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通知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5.解密14.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17.3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7.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未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退回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退回
18.5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8.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18.3谈判小组成员和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谈判会议开启活动。18.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8.1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响应文件开启会议。谈判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
19.2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人员总数的2/3。19.谈判小组组成五、采购程序和要求18.7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8.6授权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0.响应文件的评审19.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6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谈判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原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谈判意见无效。19.5谈判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谈判。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谈判意见无效。19.4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9.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6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谈判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20.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0.2依据谈判文件中规定“评审标准和方法”,谈判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0.1谈判小组成员首先对谈判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核,并签字确认。如谈判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
D.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C.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足的;B.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加“★”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商务技术要求中加“★”商务技术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20.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谈判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规格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20.7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经谈判小组成员认定符合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
20.10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服务参加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以加*号作为主要产品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供应商数量。20.9响应文件如果未对谈判文件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谈判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的响应文件。H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F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E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21.1谈判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谈判(询标)。21.谈判(询标)20.14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0.1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询标)。20.1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有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0.11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8项。
(3)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1.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1.3在谈判(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1.2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提交。
22.1.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22.1.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2.1报价原则22.最终报价(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4)谈判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谈判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22.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谈判活动或终止谈判活动。22.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2.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2.2报价审核22.1.4提交的最终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2.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
(4)谈判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2.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2.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谈判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
23.1.4如本项目或本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谈判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23.1.3规定处理。23.1.3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价格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价格相同的,由评审小组在谈判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3.1.2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服务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名。23.1.1谈判小组依据22.2.4确定的最终评审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2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需遵循下列原则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4.1谈判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24.编写评审报告23.2.1本次谈判项目,授权谈判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2确定成交供应商23.1.5谈判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活动继续进行。
(七)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及理由(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六)评审结果,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名单及理由;(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三)评审程序和评定标准;(二)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25.2复核中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相关部门。25.1谈判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的、采用政策性因素进行价格扣除的报价等进行复核。25.评审复核24.3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2评审报告及评审结果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26.5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4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资料。26.3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谈判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谈判无关的人员透露。26.1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谈判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谈判现场组织人员、监督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谈判现场。26.谈判过程保密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公平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一)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9.2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29.1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9.成交结果公告(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30.1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0.成交通知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四)主要成交内容、服务期限等;(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31.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31.成交服务费30.5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谈判确定的事项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过程中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2.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在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谈判过程中确定的合同文本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签订合同六、签订合同31.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
33.保密七、保密和披露32.7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32.6违反前五款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2.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32.4除谈判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八、询问和质疑34.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披露33.2参加谈判过程的有关人员对谈判情况以及在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3.1供应商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6.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6.1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6.质疑3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询问
36.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36.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6.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6.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6.4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7.6提出质疑的日期。36.7.5必要的法律依据;36.7.4事实依据;36.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6.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6.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6.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6.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6.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6.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36.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6.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6.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6.9.8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谈判,而于谈判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36.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6.9.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36.13.2对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13.1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谈判活动;否则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6.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36.11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谈判小组成员协助答复质疑。
联系人:王湧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永利国际中心7层701室联系单位: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6.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36.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机相关部门。
37.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37.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7.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九、违约处罚联系电话:0351-8710087
39.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采购方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谈判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谈判需求的;38.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37.5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7.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三)违反规定确定谈判文件售价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谈判项目中参与谈判活动的,为所代理的谈判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4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九)开启前泄露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谈判活动情况的;(八)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的;(七)未按照规定退还谈判保证金的;(六)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五)擅自终止谈判活动的;(四)未按规定对谈判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
41.2国家强制产品41.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报价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41.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十、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未妥善保存谈判采购文件的;
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2.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42.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41.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1.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2.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2.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进行审查 | 1.1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
2 | 财务报告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进行审查 | 2.1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
3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进行审查 | 3.1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
4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进行审查 | 4.1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4.2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
5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进行审查 | 5.1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5.2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4不符合5.1、5.2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或存在不良记录的,响应无效。 |
6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函审查 | 6.1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6.2承诺函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
7 | 特定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特殊要求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 7.1特殊要求证明材料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7.2特殊要求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7.3特殊要求证明材料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7.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
8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凭据进行审查 | 8.1保证金凭据落款时间须在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8.2保证金金额须符合谈判文件各包要求。8.3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本公司财务查询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是否在响应文件开启前提交。8.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
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谈判组成员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3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3.1提供报价函;3.2报价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盖章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
4 | 报价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5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执行标准、交货时间、服务地点、款项支付意见、技术要求等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 |
6 | 技术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6.1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6.3对照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的内容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对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内容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谈判小组共同认定响应内容与其相关证明材料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无效。 |
7 | 技术 | 政策性要求的审核 | 1.对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查。2.对供应商提供的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联合体等声明函进行符合性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评审价格不得给予折扣。 |
8 | 商务资信 |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 | 建议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 |
9 | 技术 |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 | 建议供应商上传相应文件中的所有技术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技术文件) |
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所采购的其它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3.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给与优先考虑。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报价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响应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报价货物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1)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谈判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不得参加谈判。四、无效报价的情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在常温常压普通环境下服务二、服务环境要求2.用途:用于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环卫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1.项目概述:因工作特殊性,为确保工作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重大疾病时,得到有效保障,计划为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一、项目概述及用途第一包:
5.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报价):是()否(√)4.是否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报价):是(√)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独立法人保险公司只允许有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款项支付意见: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地点:服务期限: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保期一年。1.服务期限:四、商务要求
5.2投保的所有险种,受益人均为采购人。5.1供应商一旦中标,所签订保险合同险种为雇主责任险,并全权负责采购人所投保人员的全部理赔事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全部承担。5.其他要求:合同签订前,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由采购方确认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4.履约保证金:保单生效后,按实际投保人数据实一次性支付。
2.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1.服务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五、技术要求5.5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要的保险服务,其所提供的保险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保险服务如有与本项目要求不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5.4被保险人因第三方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死亡的,第三方的赔偿责任不免除中标人的保险业务。5.3雇主责任险含被保险人上下班途中、被保险人因公外出。
详细完整,层次清晰针对性强,熟悉程度高,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2.3承保服务方案要求要求保险公司服务范围覆盖太原市全市,服务人员配置合理,业务经验丰富。2.2服务人员要求保险公司应具有同行政机关合作的保险合作经验,以便更快的开展服务对接且保证服务质量。2.1服务经验要求
当日提供人员变更名单,次日零时生效并提供批单。2.6人员变更赔付金额在RMB1万元的,在理赔手续齐全后,当天赔付,赔付金额在RMB1-5万元的,在理赔手续齐全后,在3个工作日内(含)全额赔付到账。理赔金额在RMB5万元以上的,在手续齐全后,在5个工作日内(含)全额赔付到账。必要时可根据甲方要求先行赔付。2.5理赔时限按照供应商所提出的整体保险理赔工作流程及方案需合理、全面。方案包括服务机构设置、接报案、现场查勘时限、理赔资料清单、理赔时限、理赔单证简化、预付赔款、赔付时效承诺等。2.4保险理赔流程
3.1投保工种:环卫工人(不涉及高空作业人员)3、技术要求2.10本项目不接受共保模式承保。。2.9出险后、理赔前的垫付能力大于估损金额的50%;2.8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1年度偿付能力为200%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7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提供被保险人名单。采购人在中标人承保期间,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投保人员名单进行变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关于被保险人名单的变更申请后,变更即刻生效。
残疾程度每人伤残责任限额的百分比(1)扩展伤残比例调整保险条款3.5附加险:3.4自费医疗保险条款响应。3.3附加24小时条款。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员工在受雇工作前后24小时内发生意外伤亡和住院事故时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3.2投保人年龄及人数:第一包合计833人左右,具体人数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年龄均不高于70周岁;
六级伤残50%五级伤残60%四级伤残70%三级伤残80%二级伤残90%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或一级伤残100%
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标准进行误工费用赔偿(2)附加误工费用扩展条款十级伤残10%九级伤残20%八级伤残30%七级伤残40%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岗位中,由于突发疾病死亡(含猝死)或者在120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同意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5)附加疾病死亡(含猝死)保险条款丧葬费用限额不得低于2万元(4)附加遗体、骨灰安葬、运返费用保险条款每人每天补助100元,无免赔天数。(3)附加住院津贴
2.用途:用于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环卫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1.项目概述:因工作特殊性,为确保工作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重大疾病时,得到有效保障,计划为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一、项目概述及用途第二包: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15万,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限额3万,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额2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15万,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限额3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500元。
方案 | 保障项目 | 保障额度(元) | 保险期间 |
方案 | 意外身故 | 800000 | 一年 |
方案 | 意外残疾 | 800000 | 一年 |
方案 | 意外医疗费用 | 80000 | 一年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独立法人保险公司只允许有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在常温常压普通环境下服务二、服务环境要求
2.服务地点:服务期限: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保期一年。1.服务期限:四、商务要求5.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报价):是()否(√)4.是否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报价):是(√)否()
5.其他要求:合同签订前,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由采购方确认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4.履约保证金:保单生效后,按实际投保人数据实一次性支付。3.款项支付意见: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技术要求5.5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要的保险服务,其所提供的保险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保险服务如有与本项目要求不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5.4被保险人因第三方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死亡的,第三方的赔偿责任不免除中标人的保险业务。5.3雇主责任险含被保险人上下班途中、被保险人因公外出。5.2投保的所有险种,受益人均为采购人。5.1供应商一旦中标,所签订保险合同险种为雇主责任险,并全权负责采购人所投保人员的全部理赔事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要求保险公司服务范围覆盖太原市全市,服务人员配置合理,业务经验丰富。2.2服务人员要求保险公司应具有同行政机关合作的保险合作经验,以便更快的开展服务对接且保证服务质量。2.1服务经验要求2.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1.服务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
赔付金额在RMB1万元的,在理赔手续齐全后,当天赔付,赔付金额在RMB1-5万元的,在理赔手续齐全后,在3个工作日内(含)全额赔付到账。理赔金额在RMB5万元以上的,在手续齐全后,在5个工作日内(含)全额赔付到账。必要时可根据甲方要求先行赔付。2.5理赔时限按照供应商所提出的整体保险理赔工作流程及方案需合理、全面。方案包括服务机构设置、接报案、现场查勘时限、理赔资料清单、理赔时限、理赔单证简化、预付赔款、赔付时效承诺等。2.4保险理赔流程详细完整,层次清晰针对性强,熟悉程度高,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2.3承保服务方案要求
2.10本项目不接受共保模式承保。。2.9出险后、理赔前的垫付能力大于估损金额的50%;2.8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1年度偿付能力为200%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7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提供被保险人名单。采购人在中标人承保期间,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投保人员名单进行变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关于被保险人名单的变更申请后,变更即刻生效。当日提供人员变更名单,次日零时生效并提供批单。2.6人员变更
3.5附加险:3.4自费医疗保险条款响应。3.3附加24小时条款。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员工在受雇工作前后24小时内发生意外伤亡和住院事故时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3.2投保人年龄及人数:第一包合计1133人左右,具体人数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年龄均不高于70周岁;3.1投保工种:环卫工人(不涉及高空作业人员)3、技术要求
四级伤残70%三级伤残80%二级伤残90%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或一级伤残100%残疾程度每人伤残责任限额的百分比(1)扩展伤残比例调整保险条款
十级伤残10%九级伤残20%八级伤残30%七级伤残40%六级伤残50%五级伤残60%
丧葬费用限额不得低于2万元(4)附加遗体、骨灰安葬、运返费用保险条款每人每天补助100元,无免赔天数。(3)附加住院津贴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标准进行误工费用赔偿(2)附加误工费用扩展条款
一、项目概述及用途第三包: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15万,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限额3万,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额2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15万,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限额3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500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岗位中,由于突发疾病死亡(含猝死)或者在120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同意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5)附加疾病死亡(含猝死)保险条款
方案 | 保障项目 | 保障额度(元) | 保险期间 |
方案 | 意外身故 | 800000 | 一年 |
方案 | 意外残疾 | 800000 | 一年 |
方案 | 意外医疗费用 | 80000 | 一年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在常温常压普通环境下服务二、服务环境要求2.用途:用于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环卫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1.项目概述:因工作特殊性,为确保工作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重大疾病时,得到有效保障,计划为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
1.服务期限:四、商务要求5.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报价):是()否(√)4.是否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报价):是(√)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独立法人保险公司只允许有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履约保证金:保单生效后,按实际投保人数据实一次性支付。3.款项支付意见: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地点:服务期限: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保期一年。
5.4被保险人因第三方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死亡的,第三方的赔偿责任不免除中标人的保险业务。5.3雇主责任险含被保险人上下班途中、被保险人因公外出。5.2投保的所有险种,受益人均为采购人。5.1供应商一旦中标,所签订保险合同险种为雇主责任险,并全权负责采购人所投保人员的全部理赔事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全部承担。5.其他要求:合同签订前,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由采购方确认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保险公司应具有同行政机关合作的保险合作经验,以便更快的开展服务对接且保证服务质量。2.1服务经验要求2.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1.服务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五、技术要求5.5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要的保险服务,其所提供的保险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保险服务如有与本项目要求不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
按照供应商所提出的整体保险理赔工作流程及方案需合理、全面。方案包括服务机构设置、接报案、现场查勘时限、理赔资料清单、理赔时限、理赔单证简化、预付赔款、赔付时效承诺等。2.4保险理赔流程详细完整,层次清晰针对性强,熟悉程度高,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2.3承保服务方案要求要求保险公司服务范围覆盖太原市全市,服务人员配置合理,业务经验丰富。2.2服务人员要求
2.8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1年度偿付能力为200%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7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提供被保险人名单。采购人在中标人承保期间,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投保人员名单进行变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关于被保险人名单的变更申请后,变更即刻生效。当日提供人员变更名单,次日零时生效并提供批单。2.6人员变更赔付金额在RMB1万元的,在理赔手续齐全后,当天赔付,赔付金额在RMB1-5万元的,在理赔手续齐全后,在3个工作日内(含)全额赔付到账。理赔金额在RMB5万元以上的,在手续齐全后,在5个工作日内(含)全额赔付到账。必要时可根据甲方要求先行赔付。2.5理赔时限
3.3附加24小时条款。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员工在受雇工作前后24小时内发生意外伤亡和住院事故时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3.2投保人年龄及人数:第一包合计534人左右,具体人数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年龄均不高于70周岁;3.1投保工种:环卫工人(不涉及高空作业人员)3、技术要求2.10本项目不接受共保模式承保。。2.9出险后、理赔前的垫付能力大于估损金额的50%;
二级伤残90%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或一级伤残100%残疾程度每人伤残责任限额的百分比(1)扩展伤残比例调整保险条款3.5附加险:3.4自费医疗保险条款响应。
八级伤残30%七级伤残40%六级伤残50%五级伤残60%四级伤残70%三级伤残80%
每人每天补助100元,无免赔天数。(3)附加住院津贴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标准进行误工费用赔偿(2)附加误工费用扩展条款十级伤残10%九级伤残20%
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15万,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限额3万,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额2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15万,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限额3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500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岗位中,由于突发疾病死亡(含猝死)或者在120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同意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5)附加疾病死亡(含猝死)保险条款丧葬费用限额不得低于2万元(4)附加遗体、骨灰安葬、运返费用保险条款
方案 | 保障项目 | 保障额度(元) | 保险期间 |
方案 | 意外身故 | 800000 | 一年 |
方案 | 意外残疾 | 800000 | 一年 |
方案 | 意外医疗费用 | 80000 | 一年 |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职工雇主责任保险项目协议书(以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终合同为准)采购合同范本(格式仅供参考)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
一、合同当事人乙方在年月日由(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此括号内容填写后删除)组织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谈判,此括号内容填写后删除)的采购项目中的第包的服务中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地址:乙方: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南路6号甲方: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1、服务地点、时间和服务范围(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说明:服务范围、内容、质量必须与投标或响应文件中完全一致)。二、合同标的乙方即本项目保险人:被保险人: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最终以实际签订的保险合同上载明的被保险人为准)。甲方即本项目投保人: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最终以实际签订的保险合同上载明的投保人为准)。
服务标准及要求:服务具体内容:2、服务具体内容和标准服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地点:
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缴纳合同金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由采购方确认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三、履约保证金(小写):¥2、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1、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二)合同类型和金额
3、附加24小时条款。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员工在受雇工作前后24小时内发生意外伤亡和住院事故时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2、投保人年龄及人数:具体人数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年龄均不高于70周岁;1、投保工种:环卫工人(不涉及高空作业人员)五、雇主责任保险保单生效后,按实际投保人数据实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的支付
残疾程度每人伤残责任限额的百分比(1)扩展伤残比例调整保险条款6、附加险:5、保险方案:4、自费医疗保险条款响应。
方案 | 保障项目 | 保障额度(元) | 保险期间 |
方案 | 意外身故 | 800000 | 一年 |
方案 | 意外残疾 | 800000 | 一年 |
方案 | 意外医疗费用 | 80000 | 一年 |
每人每天补助100元,无免赔天数。(4)附加遗体、骨灰安葬、运返费用保险条款丧葬费用限额不得低于2万元(5)附加疾病死亡(含猝死)保险条款(3)附加住院津贴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标准进行误工费用赔偿(2)附加误工费用扩展条款二级伤残90%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0%五级伤残60%六级伤残50%七级伤残40%八级伤残30%九级伤残20%十级伤残10%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或一级伤残100%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期服务费用的1%的违约金。六、违约责任7、特别约定(根据双方合同谈判增加相应内容)(6)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15万,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限额3万,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额2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15万,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限额3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500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岗位中,由于突发疾病死亡(含猝死)或者在120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同意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并且乙方应按照违约责任第3款承担相应的责任。5、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中一方要求中止或变更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公函、电报、传真----下同),对方接通知后应在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对方是否同意(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如同意,双方应共同协商因此而产生的问题。如不同意,提出方应向对方赔偿因上述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4、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规范或合同规定标准,甲方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视为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按照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3、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或不能完成服务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首先用履约保证金支付,保证金不够的乙方用其它资产偿还。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完成服务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
2、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范,满足甲方的实际需求;1、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全部的服务内容;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承担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2、服务期间负责业务考核及验收工作;1、甲方负责提供工作场地以及其他必要的便利条件,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内容;
1、由双方的委托代理人或其他授权代表人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十、争议解决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不可抗力3、承担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合合同经过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3)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2)向太原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1)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2、如协商不成,选择下列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解决:
投标(报价)人所作的其他承诺投标(响应)文件招标(谈判、磋商)文件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伍份,乙方壹份,甲方叁份,招标代理公司存档壹份。
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章):乙方(章):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账号:银行行号: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谈判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供应商全称:(盖章)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副)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格式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7.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6.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商务、技术文件9.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基本资质…………………………………………………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资料…………………………………………………………………………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7.政策性要求………………………………………………………………6.采购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4.报价一览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资格证明文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1.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10.服务方案…………………………………………………………………9.企业信誉证明材料………………………………………………………
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基本信息如下: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
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7.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独立法人保险公司只允许有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6.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谈判采购,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谈判采购、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谈判采购工作中做到: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谈判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为维护本次谈判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
供应商名称:(盖章)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6.保证严格遵守谈判采购会议纪律。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谈判采购工作;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谈判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商务、技术部分9.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基本资质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山西鑫众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函3.报价函格式
8.保证遵守响应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谈判将被拒绝。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9.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谈判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未按响应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成交后未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在谈判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
E-mail: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授权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谈判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报价一览表4.报价一览表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响应无效。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货币:人民币/元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服务名称 | |
投保人数(人) | |
服务期限 | |
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
项目名称:商务条款响应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包号: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 | 谈判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说明 |
1 | 服务期限 | |||
2 | 服务地点 | |||
3 | 款项支付意见 | |||
4 | 履约保证金 | |||
5 | 其他要求 | |||
...... | ...... | ...... | ...... |
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谈判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2 | |||||||
…… | …… | …… | …… | …… | …… | …… | …… |
(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7.政策性要求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版软件承诺(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三)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况如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
使用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11.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格式自拟);10.服务方案(格式自拟);9.企业信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要求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必须提供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明细单。(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
谈判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本表应附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以保证及时退还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附件1:谈判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名 称 | 内 容 | 备 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包号 | ||
供应商名称 | ||
开户行 | ||
账号 | ||
大额支付行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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