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跃龙街道雪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宁海县跃龙街道雪坡村新塘外虾塘承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跃龙街道雪坡村新塘外虾塘承包项目(二次)
2、项目承包范围:宁海县跃龙街道雪坡村新塘外虾塘约37亩。
3、项目用途:水产养殖。
4、转出方:宁海县跃龙街道雪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承包期限:六年。
6、招标底价:1500元/亩/年。
注:上述养殖塘面积不重新复量,按上述面积计算。(意向承包人可在报名前对承包范围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承包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包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要求)。
7、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11日09:00时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项目重新招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3、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宁海支行
4、银行帐号:60010122000294791
5、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500元整。
6、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6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
7、联系电话:王工/18888668985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需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但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成功,否则由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9、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及承包款并签订合同后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7个工作日后原路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度承包款的20%,在承包合同终止且承包人返还养殖塘后30日内,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五、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 时,下午 14:00-16:00时。报名联系方式:188-8866-8985。
2、报名地点: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紫园大厦13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开标时间:2024年3月18日14时30分00秒
5、开标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购买招标文件为200元/份资料费,售后不退。
六、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以暗标形式,报价最高者中标,如低于招标限价视为无效。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承包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1、承包期限为六年,承包费按年支付;
2、承包费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首次支付承包费比例为一年承包费,需在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3、此后年度承包费,承包人均应于每个承包年度开始前30日之内向招标人支付下一个承包年度的承包费。若承包人逾期30日未付清下一年度承包款,招标人有权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造成任何损失由承包人自负,承包人需无条件服从配合。
八、其他要求:
1、如果招标人需要工程建设则收回承包权,承包期提前中止,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如造成水产品的养殖损失按上级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性补偿处理。
2、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承包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在承包期内养殖塘的养殖配套设施(水利设施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包括养殖棚屋、小路、养殖塘小闸门、塘岸加固等,承包期满无偿归还甲方所有,不得随意破坏,否则照价赔偿。
4、承包人在承包期内,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养殖塘,保证养殖塘设施完好,不得擅自更改或损坏养殖塘坝体设施。
5、承包期内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本承包合同终止的,招标人将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及承包款。如遇国家政策变动、征收,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退还剩余未到期的承包款,对于其他部分损失不给予任何赔偿。关于政府赔偿款,承包人只能享有其在承包期内自行投入的财产及养殖塘内养殖赔偿,其他基础设施等赔偿款归招标人所有。
6、承包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内起捕完水产品,期满后按时交塘给招标人,以便下一轮转承包,否则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自负。
7、承包人中标后须自行使用,不得转让,如确需转让的,必须经招标方同意方可转让。
8、承包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9、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发通知,不作解释,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10、本通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 宁海县跃龙街道雪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所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跃龙街道雪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雪坡村
联系人:陈中雷
联系电话:1373606788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紫园大厦1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88866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