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危险品货物公路短途转运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024-JLJABB-F4029)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jabb-f4029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9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  某部危险品公路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4-JLJABB-F4029            

三、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为我部库房至我部指定地的危险品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包含危险品运输、武装押运护卫,具体运输物资、批次及所需车辆台次如下:

1.货物10011-1001512187件,540.57吨(A点位123349.5吨,B点位2182.84吨,C点位10736488.23吨),集中运输,3天内完成,需核定载质量10吨厢式专用车辆约82台次;

2.货物20011-200217414件,243.53吨,分若干批次运输(最多11次,共需核定载质量10吨厢式专用车辆约51台次)。

(二)服务地点:装卸载物资地点为乌鲁木齐市,运距1275公里之间,货物装卸载由我部负责。危险品货物车厢内装载的高度不超过1500mm,单车货物装、卸载时间分别在30分钟左右,一次性可同时装卸5车,一天装卸载量最多25车。

(三)服务期限:运输工作拟于10月底至11月底展开,具体运输时间以我部通知为准,原则上至少提前5天通知运输企业。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2.项目预算:  预算经费50万元     

3.最高限价:  核定载质量10吨厢式专用车辆单车综合服务报价限价3760

4.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备营业执照,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11项),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

2. 具备国家保  密局或国  防科技工业部门或军  工集团审核通过的保  密资格认证。

3.运输爆炸品的,中标人所属企业应在采购项目实施区域具备运输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有驾驶和押运人员,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专用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98)的要求。专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符合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运输爆炸品危险货物的厢式专用车辆(车厢内廓尺寸不大于6800mm*2430mm*1950mm),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障和消防设施设备。

4.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从事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为“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10  22 日至 10  25 日,每日上午 10 :00   13 : 30 ,下午 16 : 00  19 : 30

(二)申领地点:  乌鲁木齐市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11项)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发送短信至19526703690告知(短信内容:公司名称+F4029+联系人+联系方式,短信是为防止邮箱异常时用来联系,最终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为准,审查通过后,我部据此办理报名登记),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3095931801@qq.com

(五)询价文件售价:  0  /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 2024 10  29  16  30 分。

(二)报价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       

(三)报价方式: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报价人无需到采购评审现场,必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采购人单位(具体地址请电话联系),请报价人自行把控邮寄时间,逾期的报价文件拒不接收。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4  10 29  16  30 分。

(二)询价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汪助理/张助理 

办公电话: 0991-4995029/0991-4995076

移动电话: 19526703690/18016833572

    真:  0991-4995014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陈干事     

办公电话:  0991-4995063

移动电话:  18999152099  

附件1.询价文件领取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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