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家镇2024年村(社区)基层治理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金额
95.9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91万元
招标联系人向国成1738226233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中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阙瑶133683260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重庆中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 保家镇2024年村(社区)基层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959,164.40 元)
(专业领域:
广告设计制作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959,164.4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广告设计资质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04 09:00:00(北京)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04 10: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响应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严格按照县委政法委时限要求提供设计成果,并通过方案审批,按方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
(二)交付地点:
彭水苗族土家自治县保家镇人民政府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中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阙瑶
联系电话:
13368326007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向国成
联系电话:
17382262333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959,164.40 元)
(专业领域:
广告设计制作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959,164.4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959,164.40 | 1(批) | ¥959,164.4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广告设计资质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04 09:00:00(北京)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04 10: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响应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严格按照县委政法委时限要求提供设计成果,并通过方案审批,按方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
(二)交付地点:
彭水苗族土家自治县保家镇人民政府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中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阙瑶
联系电话:
13368326007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向国成
联系电话:
17382262333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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