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恰城区交通信号灯升级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94.2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4.25万元
招标公司乌恰县GAJ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万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先生159099818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恰城区交通信号灯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ZFCG(ZB)-2024-067(二次)
项目名称:乌恰城区交通信号灯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42511
最高限价(元):194251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恰城区交通信号灯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4251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城区范围内15套交通信号灯升级改造、新建2套红绿灯及2套区间测试卡口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中小企业需提供)
(6)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的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及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及以上或者通信工程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8.招标代理费经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为共计收费26733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恰县GAJ
地 址:乌恰县环城河南路
联系方式:13368081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万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光明街道光明南路8号102室(电视台对面)
联系方式:15909981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590998186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确定(电子评标)(2).pdf
737.1K
清单1.docx
47.3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