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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姑苏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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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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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11月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姑苏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绿舟宠物医院姑苏区西汇路29号106-1室装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12-68725610邮箱:gusuhuanba***.*****.***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1苏州绿舟宠物医院姑苏区西汇路29号106-1室装修改造项目苏州苏州市姑苏区西汇路29106-1室苏州绿舟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租赁建筑面积540平方米。主要提供宠物诊疗、疫苗接种、绝育手术、美容洗浴、宠物寄养服务,年服务宠物3800只。施工期:项目建设施工期切实做好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污染控制及治理。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营运期:废水:医疗废水、清洗清洁废水、美容废水经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娄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加强宠物的粪便、尿液产生的异味废气管理,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噪声:合理布局各噪声源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病房隔声、宠物合理喂食等降噪措施。固废: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宠物粪便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须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落实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承诺书(绿舟宠物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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