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象鼻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金额
1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xh-2023-0117
预算金额11万元
招标联系人舒华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丞鑫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先生177112281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9
公告正文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华丞鑫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象鼻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拟对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象鼻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HCXH-2023-0117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象鼻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财政资金金额110000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
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4个老旧小区,1409户居民。改造小区内道路约7550平方米,人行道约1200平方米,外墙雨棚修补251处,清掏化粪池17个,以及改造小区内健身设施、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
2、工期:30日历天。
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满足设计需要的初步设计(含土建,建筑,强弱电,建筑智能化系统,消防,燃气改造,给排水、互动设施设备、道路方案等)、以上所有专业设计均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及项目概算及后续服务等。
4、最高限价:人民币110000元。
5、项目建设地址:翠屏区象鼻街道。
五、供应商(产品)本次磋商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的情形;
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GB1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相应能力。
2、省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本项目采购人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施工或者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并将相应材料复印件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二)磋商文件自2023年 1 月 30 日至2023年 2 月 3 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龙头山路199号临港新天地3幢12层1号领取。磋商文件400元/份,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九、磋商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3年 2 月9 日9 时 30分至2023年 2月9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磋商时间:2023年 2月 9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龙头山路199号临港新天地3幢12层1号。
十一、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路阳光”购销平台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象鼻街道办事处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盛达街119号
联系人:舒华
联系电话:1899093141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丞鑫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龙头山路199号临港新天地3幢12层1号
邮政编码:644000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7711228133
电子邮件:/
2023年1月
四川华丞鑫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象鼻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拟对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象鼻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HCXH-2023-0117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象鼻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财政资金金额110000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
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4个老旧小区,1409户居民。改造小区内道路约7550平方米,人行道约1200平方米,外墙雨棚修补251处,清掏化粪池17个,以及改造小区内健身设施、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
2、工期:30日历天。
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满足设计需要的初步设计(含土建,建筑,强弱电,建筑智能化系统,消防,燃气改造,给排水、互动设施设备、道路方案等)、以上所有专业设计均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及项目概算及后续服务等。
4、最高限价:人民币110000元。
5、项目建设地址:翠屏区象鼻街道。
五、供应商(产品)本次磋商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的情形;
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GB1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相应能力。
2、省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本项目采购人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施工或者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并将相应材料复印件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二)磋商文件自2023年 1 月 30 日至2023年 2 月 3 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龙头山路199号临港新天地3幢12层1号领取。磋商文件400元/份,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九、磋商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3年 2 月9 日9 时 30分至2023年 2月9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磋商时间:2023年 2月 9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龙头山路199号临港新天地3幢12层1号。
十一、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路阳光”购销平台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象鼻街道办事处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盛达街119号
联系人:舒华
联系电话:1899093141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丞鑫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龙头山路199号临港新天地3幢12层1号
邮政编码:644000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771122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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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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